幼兒園涉虐童監視器畫面全消失? 中市教育局卻這麼回

臺中市議員林祈烽指出,他已在議會提案,針對兒虐情節重大的業者,市府應予以重罰並撤照處分,呼籲盧市長要拿出魄力。(林祈烽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臺中市日前爆出幼兒園教保員疑似虐童案,臺中市議員林祈烽指出,教育局獲報介入調查時,竟發生園方監視器畫面全都消失的離譜事情,要求教育局從重追究業者責任,查明這起兒虐案發生時,其他在場的教保員是否是共犯或知情不報,對於業者疑似湮滅監視器畫面證據一事,更應會同警方查扣業者的監視影像資料,進行全面調查。教育局則迴應,已掌握關鍵畫面。

林祈烽表示,兒虐案件層出不窮,違規的幼兒園遭舉報時不但沒有受到重罰,還被爆出超收學童、虐待幼兒,甚至監視器畫面全都消失等離譜情況,要求教育局要查明教保員在虐童時,其他教保員在幹嘛?面對這些準公共幼兒園違規超收學童和發生虐童案件,市府的考覈和退場機制在哪裡?

教育局指出,事發時該班有2位教保員帶班,除行爲人外,教育局將一同調查另名教保員是否涉有疏失責任,若經調查確有不當對待情事且情節重大,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罰行爲人6萬至60萬元罰鍰,並通報行爲人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而幼兒園也將依同條例第46條規定,處負責人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另名教保員若涉知悉不當對待情事卻視而不見,未依規定主動通報,教育局也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43條第2項之規定查處3萬元罰鍰。

林祈烽強調,在事發的第一時間幼兒園想辦法湮滅監視錄影證據,市府應修法防堵並嚴懲這些惡劣業者的行徑,他先前已在議會提案,針對兒虐情節重大的業者,市府應予以重罰並撤照處分,不能讓無辜的孩童和家長一再受到傷害,他呼籲盧市長要拿出魄力。

教育局表示,接到投訴後第一時間調閱監視器影像紀錄並詳加檢視,整起事件的關鍵畫面已經掌握,依規定加速查處中。針對園方未依規定妥善保存監視器影像紀錄致檔案遺失,涉嫌湮滅監視錄影證據,規避、妨礙調查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2條第7款規定應裁處負責人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令該園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

教育局也強調,該園是準公共幼兒園,將依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檢視該園續約資格,不排除自次一學年解除契約,教育局針對涉及不當對待幼生的園所,汰除立場堅定,決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