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emoji挨告!12歲女學生社羣發「槍砲」 被控威脅學校
五花八門的「表情符號( emoji)」近年來深受年輕人喜愛,除了能夠增添對話樂趣外,也讓語言變的更加生動活潑。然而美國一名12歲女童因在社羣網站上使用「槍砲」圖案的表情符號,涉嫌威脅學校,面臨被起訴的命運。
根據《華盛頓郵報》報導,美國維吉尼亞州費爾法克斯(Virginia Fairfax) 悉尼‧拉尼爾中學(Sidney Lanier Middle School)一名8年級、年僅12歲的女學生因在社羣網站Instagram上寫下「星期二在圖書館與我見面」,同時在文句末端附加槍、砲以及刀三種圖像,因此面臨涉嫌威脅學校的指控。
報導提到,該名女學生預計上月底出席少年法庭進行訊問,然而聽證會並未對外開放,因此目前尚未釐清案情細項與動機。女學生的母親事後表示,自己的女兒在學校遭受霸凌,纔會發出這類訊息做出迴應,「事實上,她是一名好女孩,從來沒有惹過麻煩。」
哈佛法學院網絡法律主管Dalia Topelson Ritvo表示,表情符號日漸普遍,但法官必須分清楚這些符號背後的真實意義,是單純的發泄亦或是實質地威脅,將考驗法庭的公正性。事實上,這並非第一起因表情符號吃上官司的案例,紐約一名青少年先前在臉書上發文,並附加三把手槍對準警察的表情符號,因此吃上官司被控告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