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及其相關責任人因信息披露違規遭通報批評
財中社12月17日電 根據上交所在2024年12月17日發佈的公告,永鼎股份(600105)及其相關責任人因多項違規行爲受到通報批評。被處罰的責任人包括時任董事長莫林弟、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莫思銘、時任總經理趙佩傑以及時任財務總監吳春苗。
經查,永鼎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定期報告財務信息不準確、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及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等問題。具體來說,公司在2015年至2022年間的財務報表中存在多期會計差錯,導致總資產和利潤總額等數據的調減。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關聯自然人淦貴生提供借款的行爲未及時披露,也構成違規。業績預告方面,實際歸母淨利潤與預告金額存在約38.21%的差異,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
此次處分決定表明,相關責任人未能履行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且在公司運營中未能勤勉盡責。根據《股票上市規則》,公司及責任人需在收到決定書後一個月內提交整改報告,並採取有效措施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2024年前三季度,永鼎股份實現收入29.73億元,歸母淨利潤57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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