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太陽花攻佔政院二審改判有罪 時力遺憾:抗議者被國家司法追訴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有抗議民衆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11名被告因此一審遭判有罪,高等法院28日二審宣判,增加魏揚等6人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別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對此,時代力量表示深表遺憾。
2014年太陽花學運自3月18日佔領立法院開始,羣衆並於3月23日突襲行政院,由於當時羣衆佔領行政院後,警方之後進行暴力驅逐,造成40餘位民衆濺血。當時偵辦的臺北地檢署一口氣起訴當時的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爲廷、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132名被告。
臺北地檢署於2015年2月10日偵結反服貿抗爭(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其中323攻佔行政院部分,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魏揚等人無罪,另陳建斌等11人觸犯妨害公務等罪遭判刑,檢方及被告分別上訴,高院受理開庭。高等法院28日二審宣判,增加魏揚等6人改犯煽惑他人犯罪之罪,分別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太陽花學運期間佔領行政院運動爆發警民流血衝突。(圖/資料照)
對此,時代力量表示深表遺憾。
時代力量指出,在323的行動中,民衆因爲對當時國民黨立法委員強行通過服貿協議感到失望與憤怒,訴求卻一再被忽視,纔會以包圍行政院的方式表達立場,然而民衆卻遭到暴力驅離,六年後不只找不到當初施暴的員警,抗議者更被國家司法追訴。時代力量秘書長陳志明表示,除了對高院的判決表示遺憾之外,時力也會在司法改革的領域上繼續努力,在本案的被告中有多位時力黨員和時代之友,時代力量會持續聲援,若黨員、時代之友需要幫助,也將提供必要的司法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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