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開放「陸配子女來臺」措施惹議!陸委會:2條件可以專案申請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自2月12日0時起,中國大陸配偶和其子女,基於家庭團聚與人道考量,准予入境,但入境後需居家檢疫14天。對此,指揮中心晚間緊急召開記者會再次說明,絕對不是大家誤會的開放陸配大陸親人來探親,開放陸配子女來臺必須有條件,如果是原來就拿居留證在臺灣生活,符合「未成年、大陸沒親人或沒有能力照顧」,就可以專案提出申請。
因應目前疫情發展,基於防疫、減少人員移動風險,考量相關人道精神,兼顧防疫管理,與相關機關會商後,陸委會針對對中國大陸人出入境管制,採取2項措施。第一是目前以商務履約、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投資經營管理、駐點服務、團聚及短期探親等6類事由,已經在臺停留之中國大陸人士,申請延長停留期限,得專案逐次核給15天。
第二則是持社會考量專案長期居留證或長期探親證之國人或陸配的中國大陸子女,若是未成年、大陸沒有親人或親人沒能力照顧,可以專案申請,但入境後須居家檢疫14天。陳明通強調,政策主要目的是把孩子接回來,但必須符合未成年和大陸親友沒有能力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