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不到黃河心不死!男2度酒駕撞死買早餐婦人
又發生酒後駕車肇事致死意外,呂姓男子10日清晨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時,攔腰撞上買完早餐穿越馬路的被害婦人,婦人送醫急救不治,警方發現肇呂男酒測值0.18,且3年前也曾酒醉開車被捕,全案訊後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55歲呂姓男子9日晚間6時許與友人餐敘飲酒,休息一夜後自認爲酒精已經消退,於是在10日清晨5時許開車準備到三重果菜市場批貨,行經三重中正北路五股往三重方向時,因天雨視線不良,呂男發現64歲被害呂姓婦人穿越馬路時,來不及煞車撞上呂婦。
由於車速不慢,呂婦整個人遭撞飛並彈落在地,傷重倒地不起,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到場處理時,呂男一開始還否認酒後駕車,但施以酒測後得出0.18數值,逾越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
警方也發現,這已非呂男第一次酒駕,2016年他就曾酒駕被捕,當時幸未肇事,但未記取教訓,二度酒駕終釀死亡意外;警方強調,警方再三宣導酒後不開車,飲酒後最少一定要休息12小時以上,待酒精消退,若飲酒過量,酒精消退時間也會相對延長,呼籲最好昨天喝酒,今天就別開車。
呂男酒駕撞死人,遭警方依過失致死等罪嫌送辦。(吳嶽修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