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工作人員上門服務? 一定守好你的銀行卡
近日,廣南縣公安局在辦理涉銀行卡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多名犯罪嫌疑人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上門幫辦信用卡及貸款,以需要刷銀行卡交易流水爲由,騙取當事人的銀行卡用於轉移詐騙資金。目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辦案民警經縝密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近期在富寧縣、廣南縣城區流竄作案,遂通過採取跟蹤與蹲點守候的方式對嫌疑人實施抓捕。5月20日,當犯罪嫌疑人許某上門至廣南縣印象小區幫客戶李某刷銀行卡流水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經訊問,嫌疑人許某對於冒充銀行工作人員上門幫客戶辦理信用卡,並以需要刷流水爲由,騙取客戶的銀行卡用於轉移詐騙資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民警對案件進一步分析研判發現,這是一個組織嚴密、分工明確、人數衆多、反偵查意識極強的作案團伙。他們的上線“李經理”在境外組織“客服”隨機撥打電話,選中客戶後冒充銀行工作人員,謊稱可以上門爲客戶辦理大額信用卡。在篩選出目標客戶後,通過境外軟件“紙飛機”將目標客戶聯繫方式推送給當地負責人許某某。
許某某添加客戶微信後,與客戶約定辦理信用卡的時間、地點。隨後上門與客戶見面,以客戶銀行流水不夠需要包裝爲由,按照上游嫌疑人的安排,使用客戶的手機銀行App完成接受轉賬並轉移至指定賬戶。
實施犯罪期間,地推人員許某某身着西裝襯衣,打扮成銀行工作人員形象,爲取得客戶信任,提前讓目標客戶先轉移清空卡內金額,還要求客戶填寫“信用卡申請表”。在客戶起疑心時,及時出示假銀行工作牌及展示(朋友圈辦理的假圖片)。邊與客戶聊天分散注意力,邊操作手機完成轉賬(其間,會讓目標客戶刷臉完成),並告知客戶3—5天內會有電話回訪,導致受害人放鬆警惕,錯過最佳報案時機。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廣南警方提醒:
出借、出租、出售個人銀行卡、手機銀行、網銀等金融載體給他人轉賬,涉嫌電信網絡詐騙,將追究法律責任。凡是以辦理貸款、信用卡要求提供銀行卡刷流水爲由的,都是使用你的銀行卡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收取、轉移贓款。若需貸款、辦理信用卡,建議前往銀行辦理,切莫隨意聽從他人指揮操作轉賬,成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幫兇,讓自己身陷囹圄。
本報記者 朱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