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逮捕令」一週內執行! 公搜處警告韓總統府:別妨害公務

▲南韓法院批准由公搜處聲請的逮捕令狀。(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翊宬/編譯

南韓總統尹錫悅去年12月初緊急發佈戒嚴,派遣軍警封鎖國會、強闖中選會,試圖逮捕朝野主要政治人物,涉嫌主導內亂,經高位公職者犯罪搜查處(公搜處)3度傳喚,卻仍未出面迴應。對此,公搜處聲請的逮捕令狀獲法院批准,規定一週內執行。公搜處呼籲,總統辦公室應全面配合,否則就是妨害公務。

根據《韓聯社》,南韓公搜處處長吳東運今(6)日向現場記者表示,法院所批准的逮捕令狀之執行期限爲1月6日以內,因此必須在這段期間內執行逮捕令,一旦總統辦公室警護處不願意配合打開總統官邸大門,恐怕涉有妨害公務執行之罪,「針對逮捕與搜索令狀,將依照原則行使權限。」

逮捕令狀將於何時正式執行?吳東運透露,針對令狀執行的時間點,已經和合作搜查本部進行討論,將在令狀所規定的期限內(6日以前)執行。不過,吳東運卻不願透露太多,僅迴應無法特別對外公開令狀執行的時間點。

▲南韓公搜處處長吳東運。(圖/達志影像)

吳東運強調,針對去年12月3日晚間所爆發的緊急戒嚴事態,公搜處已經依法且符合原則的情況下,誠實地進行搜查,「合作搜查本部也出手協助,儘管先前已經3度傳喚總統(尹錫悅)針對戒嚴一事到案說明,但遺憾的是總統並不願配合出席接受調查,因此只能向法院聲請逮捕與搜索令狀。」

吳東運透露,公搜處已於昨(31)日向總統辦公室警護處發送公文,要求其配合逮捕令狀,「已經明確警告,務必配合調查,否則恐怕涉有濫用職權和特殊妨害公務執行等罪之嫌。就算(總統辦公室公搜處)反對,我方仍會採取合法的程序。」

吳東運解釋,一旦總統辦公室警護處不願配合打開總統官邸大門,則將視爲妨害公務執行,「設置路障、鐵門深鎖,不迴應逮捕令狀之執行,都被視爲妨害公務執行。」

▲公民團體前往南韓總統官邸前,要求「立刻逮捕『內亂主謀』尹錫悅」。(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至於一旦成功逮捕尹錫悅,是否會在拘留狀態下向其進行偵查?對此,吳東運回應,「在這一塊部分,將會在展開調查以後,由合作搜查本部決定。」

另外,尹錫悅辯護律師團認爲,公搜處在「內亂罪」這一領域並無搜查權,其向法院聲請的逮捕令狀不具合法效力,因此決定申請權限爭議審判和請求終止效力之假處分。對此,吳東運認爲,尹錫悅辯護律師團的假處分申請並非合法的權利救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