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規停車認知不同警不拖吊 司機竟出言恐嚇警察
▲臺南市警交通警察大隊田姓員警執行一起違規停車拖吊勤務時,因對車輛違規停放之地點有爭議,經請示後決議不拖,卻引民間拖吊車司機不滿,涉嫌恐嚇員警,引發爭議。(圖/翻攝自臉書)
僅因違規停車認定有爭議,帶隊執行拖吊的員警認爲應暫援拖吊,待釐清爭議後處理,竟引起委託民間拖吊車司機不滿,涉嫌出言恐嚇員警,臺南市警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洪國哲指出,該名司機行爲涉嫌妨害公務,警方已着手依妨害公務罪嫌進行偵辦中。
據瞭解,這起拖吊車司機涉嫌辱警案,發生在4月17日下午,臺南市警交通大隊田姓員警,帶臺南市東仁拖吊場一名司機,駕駛拖吊車執行違規停車拖吊勤務時,在仁德區中正路二段、仁義路口,發現一輛違停自小客車,田姓警員看該部車輛雖停在紅線內,但因系水泥地,疑爲私人土地,拖吊會有爭議,經拍攝照片上傳請示交通大隊,交大從照片無法確認是否可執行違規拖吊,認爲既然拖吊有爭議,應依規定暫緩拖吊,待附相關資料函文向道路主管相關機關查明釐清後,再行拖吊或舉發。 未料,員警奉交大指示不予拖吊,竟起該名拖吊司機不滿,回程沿途以臺語飆罵警員「被糟踏」、「你糟踏不倒」「你等着睢」、「不是隻有你有人而己」……。
臺南市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洪國哲指出,從違停車輛停放位置確實有爭議,田姓警員依規定回報大隊請示,交大從現況也無法判定,所以要求暫緩拖吊,田員處理得宜,交大會捍衛其執法權,因田員系依法執行公務,該司機言行已涉嫌妨害公務罪嫌,全案目前由警方朝妨害公務方向調查偵辦中。
據交大執法組廖信智組長指出,員警執行拖吊得依現場狀況判定是否違規,如果有爭議,應依規定回報大隊請示,如大隊認爲違規事實有爭議,會要求暫緩,並檢附爭議之相關資料函文道路主管機關等,進一步釐清爭議事項,作爲執法之依據標準,所以員警所爲系依規定行事。
據瞭解,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委託民間拖吊計有東仁與中北兩處拖吊場,兩場各以行政區劃分,中北拖吊場負責中西區及北區違規拖吊業務,東仁拖吊場負責東區及仁德區違規拖吊業務,兩場交通大隊均派有專責警力配署,負責帶領民間拖吊場之拖吊場,進行責任區內之違規拖吊勤務之執法作爲,如遇有違規停車,先由警方認定違規事實,再指揮拖吊車司機進行拖吊作業。據瞭解,委託民間拖吊車司機除有薪水外,並設有獎金,規定相當數量車輛可領不同的獎金額度,疑因此導致拖吊車司機不滿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