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加鎮定劑!迷昏女子性侵「還摸走金元寶」 碩士男這下慘了

▲桃園市張姓男子於2022年間與女性友人相約飲酒,卻趁機在其飲品內摻入苯二氮平等鎮定藥劑,並趁女子昏迷入睡後指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張姓男子因工作關係認識某妙齡女子,2022年間2人相約飲酒聊天,未料,張男卻趁機將含有苯二氮平成分之鎮定藥劑膠囊摻入女子酒杯內,女子不察飲用後陷入昏睡,張男趁女子藥效發作昏睡之際,以指侵下體性侵得逞,張男得逞後亦趁機竊取女子住處玄關金元寶1個,得手後逃離現場;桃園地院審理時,張男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酌張事後願意賠償150萬獲原諒,審結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又犯竊盜罪,處拘役30日,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有碩士學歷的張姓男子2022年間某日下午,與女子因工作認識成爲朋友,2人後來相約在女子位於龜山區住處內飲酒聊天,不料張男竟心存歹念,趁女子不注意之際,在其酒杯內摻入含有「苯二氮平」類有鎮定安眠效用之膠囊,女子不察飲用後陷入暈眩,隨即躺臥在牀上休憩。張男見女子藥效發作陷入昏睡之際,即違反其意願下,以手指性侵得逞;張男逃離現場前,還從女子住處玄關,摸走鞋櫃上的金元寶1個。

張男於檢警偵訊與地院審理中均坦承犯行不諱,女子於警詢及偵查及其男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龜山警分局提供雙方對話紀錄截圖、監視器影像與現場照片等,刑事警察局提供女子體內檢驗藥物反應與臺北榮總醫學及臨牀毒物部檢驗報告等佐證,足認張男犯行明確。

法官認爲,張爲逞一己私慾,利用藥劑使女子陷於昏睡,違反其意願爲加重強制性交之犯行,侵害女子之身體及性自主決定權,對其造成永難抹滅之身心創傷,還恣意竊取他人財物,欠缺對他人財產權之尊重;惟念被告於地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坦承犯行之態度,並考量已與女子成立調解並獲取原諒,法官審結依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又犯竊盜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