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許淑淨禁賽仍聘爲教練 體育署、國訓誰來解釋?
許淑淨在2017年藥檢出狀況,禁賽通知2018年就發出,許淑淨退役後還在國訓中心擔任過教練,直到今年才離職,爲何被禁賽還能當教練?體育署目前無法給出迴應。
許淑淨在2017年11月接受藥檢,結果雖呈陰性,但WADA(World Anti-Doping Agency,國際反禁藥組織)認爲生物指數異常,要求日本三菱實驗室再進一步檢測,才做出禁賽處份。
根據中華奧會提供的事件處理時程資料,2018年1月17日,日本將檢測結果提列爲「不利檢測報告」,19日WADA函覆中華奧會。
更重要的是,1月31日就通知發強制暫時停賽、開驗B瓶權益中英文通知Email予選手、選手所屬協會、總會及WADA(選手未於期限內要求開驗B瓶)。
許淑淨是在該年6月3日宣佈退休,國際舉重總會也在9月確認許淑淨退役,直到今年3月6日WADA來函,要求公佈相關人員與禁賽期限,27日經媒體報導披露。
對此中華奧會副秘書長鄭世忠表示,第一時間已經通知體育署、國訓中心關於運動員違反運動禁藥部分,爲什麼要去聘用,奧會並不曉得原因。
同時鄭世忠強調,WADA又來函後,再次去函提醒各個單位不要聘用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規範選手,許淑淨主動積極配合,也尊重WADA的來函,所以在當下立即自動請辭。
依照「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處理及處罰作業要點」中提到:「受禁賽處分者于禁賽期,不得參加任何運動比賽或活動。但參加經授權之 運動禁藥教育課程或改過向善計劃者,不在此限。運動員及其後勤人員非 經運動禁藥管制權責單位核可,不得與受禁賽處分期內人員往來或參與其 辦理之運動相關活動。」
▲中華奧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處理及處罰作業要點」。(圖/取自相關頁面)
先不論許淑淨就藥檢未果的解釋爲何,已經被告知禁賽,卻仍聘用爲國訓中心教練,且根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運動教練聘任要點」第四條「優秀運動選手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運動教練之甄選」之第5點提到「因可歸責於參加甄選者之事由,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許淑淨已經不符合聘任資格。
不過屬於督導單位的體育署,包含最高層級署長的人在內,並無長官級人士出面回覆,國訓中心並未對此事情說明,中華奧會表示已經通知過,責任短時間無法釐清。
▲「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運動教練聘任要點」。(取自相關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