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爲在拍戲 花蓮3匹馬路上狂奔路人傻眼飼主遭罰
三匹馬在光華路上狂奔,路人傻眼!(翻攝畫面/王志偉花蓮傳真)
吉安鄉光華2街上,有3匹馬結伴在馬路奔跑,員警到場指揮交通。(翻攝畫面/王志偉花蓮傳真)
傻眼!昨天清晨在花蓮吉安鄉光華2街上,有3匹馬結伴在大馬路奔跑,讓路上駕駛都看傻,還以爲是「古裝大戲」在街道上開拍,沒料到馬匹狂奔,駕駛人紛紛走避,警方到場指揮交通,找到飼主,是從一家民宿業者偷跑出來「逛大街」,已對飼主告發!
吉安分局光華派出所長高郡偉說明,5月17日上午6時許,獲報在吉安鄉光華2街有3匹馬在路上奔跑,員警立即前往交通管制,循線聯繫飼主將馬匹帶回,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取締告發,呼籲民衆飼養動物應善盡管理責任,以免衍生交通事故。
一早要出門接送小孩上課的王姓家長直呼「超誇張」,3匹馬馬路狂奔,還好時間還早,光華街上人車不多;黃姓鄉民也說,看到馬在街上跑,確實愣住了,回過神以爲是有電視臺出外景拍戲,沒想到馬匹狂奔不受控!!
據瞭解,3匹馬來自附近、知卡宣大道上一將民宿所飼養,據轉述,警方找到飼主說法稱,在照顧管理時,不小心讓馬糾衆跑出來「逛大街」。所幸未釀成意外,警方告發,也告誡飼主負起照顧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