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要摘我的器官」 板橋醉男怒掐醫護人員脖子遭逮
新北市板橋43歲劉姓男子日前凌晨因酒醉倒臥路邊,被救護車送往板橋醫院救治。當醫護人員爲他檢傷時,劉男誤以爲要摘取他的器官,不但大聲咆哮還出手攻擊醫護,導致急診室李姓傳送員頸部被掐傷。海山警方獲報到場,立即依違反醫療法暨傷害、恐嚇罪現行犯將他逮捕。劉男酒醒後十分後悔,詢後被依法送辦。
據瞭解,43歲劉姓男子上月30日凌晨4時許,因酒醉倒臥在板橋區四維路便利商店前,民衆見狀報案由救護車將他送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板橋院區救治。當急診室醫護人員正爲劉男檢傷及抽血時,酒醉的劉男突然驚醒,以爲醫護人員要摘取他的器官,情緒失控從病牀爬起以三字經怒罵醫護人員,隨後還衝進護理站掐住急診室傳送員李男頸部,導致李男頸部受傷,醫院當下立即報警。
轄區海山分局警方獲報趕抵醫院,依違反醫療法、傷害、恐嚇現行犯將劉男逮捕帶回警局。劉男清醒後對自己的行爲懊悔不已,供稱因酒醉誤以爲醫護人員要傷害與摘取其身上的器官,纔會激烈的抗拒並大聲呼叫,並非蓄意攻擊。全案訊後依違反醫療法、傷害、恐嚇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海山分局表示,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爲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違反規定者最高可罰30萬元。警方表示,與轄內醫療院所均有建立橫向聯繫管道,遇緊急狀況時將立即派遣警力到場處理,展現醫療暴力零容忍的決心。
警方到場時劉男還不斷朝醫護靠近並咆哮。記者黃子騰/翻攝
警方到場將劉男壓制帶回警局。記者黃子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