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提醒備孕者若打MMR疫苗防麻疹 須隔1個月再懷孕

麻疹中部醫院羣聚案擴大,足跡遍及北中南。醫師提醒,懷孕婦女應避免到高風險區;備孕者可接種MMR疫苗增加保護力,但接種後1個月內不可懷孕,增流產、胎死腹中風險。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天表示,麻疹中部醫院羣聚新增2例確診,爲30多歲與40多歲男性,分別爲陪病者與看護,此羣聚共匡列接觸者3123人,爲5年來麻疹羣聚匡列最多人數,其中1609人監測期滿,整體將監測至23日;另新增2例境外移入。

得過麻疹的人具有終身免疫力,而臺灣從1978年起全面推行嬰幼兒接種相關疫苗,因此1981年(含)以後出生者,多數沒得過麻疹,且小時候打過的疫苗,保護力已在衰退,近期隨麻疹中部醫院羣聚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出現是否需要補打討論聲浪。

由於MMR(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疫苗不建議在孕期施打,馬偕醫院婦產科資深主治醫師黃閔照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表示,女性如有備孕計劃,爲預防懷孕期間受感染,增加早產、流產,死胎機率,可接種MMR疫苗來提升保護力。

不過,黃閔照強調,接種後隔1個月才能懷孕,因MMR疫苗爲減毒疫苗,仍有可能間接造成胎兒感染,極低比例會導致畸形,機率不像德國麻疹那麼高,另外就是流產、胎死腹中的風險也會增加,但是否要繼續懷孕應與醫師討論。

至於懷孕婦女,黃閔照說,懷孕初期感染麻疹,會有一定的流產或胎死腹中風險,中期影響較小,生產時要注意是否傳染給寶寶,如果母體沒有給予足夠保護力,新生兒重症風險高,這2個時間點須特別留心;因麻疹傳染力強,戴口罩也很難完全阻絕,應儘量避免前往高風險區,若家中有人接觸過,最好隔離一段時間爲佳。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國內公費提供出生滿12個月即滿5歲幼童接種MMR(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疫苗,國內疫苗接種率高達95%,持續呼籲未接種的5%儘快補接種;對於年紀太小、還沒有接種疫苗的孩子,建議避免帶到流行地區。

疾管署並建議,1981年(含)以後出生者,如獲悉前往東南亞國家等流行地區,可經醫師評估接種疫苗後再出國,以降低感染風險。孕婦部分,曾淑慧說,可以到醫療院所評估,如果想打的話,可以自費接種;醫護人員也可追加接種,其他一般民衆的風險較低。國內疫苗供應上,目前評估沒有短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