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孃壞壞偷吃2男!開車衝摩鐵激戰 綠帽夫暴怒不忍了

醫師孃和丈夫分居後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不過卻被丈夫抓包她出軌2男,甚至4度上汽車旅館。(圖:shutterstock/達志)

中醫師阿霆和妻子曉寧(均化名)婚後多年起爭執,而曉寧搬離住處後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不過阿霆卻發現與妻子分居沒多久竟出軌2男甚至4度上汽車旅館,憤而提告求償並訴請離婚。法院審理,認爲3人行爲皆已侵害配偶權,分別判處3人須連帶賠償50萬元、10萬元。可上訴。

阿霆主張,他和妻子曉寧婚後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並自去年6月開始驚覺曉寧身上多處出現不明瘀青,因擔心她是否有病痛而多次詢問,但得到的卻總是按摩、刮痧所致的敷衍迴應。阿霆基於中醫師的職業角度,認爲曉寧的回答根本不符常理,顯然是搪塞言詞。

曉寧同年10月間,藉故攜帶女兒一同搬出共同住所,而阿霆起初則認夫妻間難免起口角,應該給予彼此冷靜時間,卻沒想到曉寧竟反咬,稱他有家暴行爲並聲請暫時保護令。對此,啊霆痛心不已,僅能依法答辯維護聲譽。

「我看到曉寧與其他男性來往密切,且經常進出位於臺中市北區崇德路的全國大別墅社區,因此開始懷疑妻子出軌的可能。」阿霆經陸續查證,得知妻子分別與A男、B男已有互動親密且毫無顧忌,甚至發生性行爲,讓他飽受身心極大煎熬,憤而提告賠償170萬元。

曉寧辯解,她家暴搬離住處後,丈夫不僅更換家中門鎖,且不回她訊息,二人早無幸福可言。

法院審理,勘驗相關證據確認曉寧和A男4次入住汽車旅館,而二人若僅爲一般朋友,大可至公開場所如餐廳、咖啡廳等地,也不需要花費1千至1300元,但雙雙進入汽車旅館等隱秘的私人空間恐是爲了發生性行爲,已經侵害阿霆的婚姻配偶權,情節重大,賠償實屬有據。

法官衡酌曉寧現爲電子商務公司負責人,名下有二輛汽車,而A男大學畢業、現無業未婚,至於B男則大專畢業並任職塑膠工廠,月薪約4萬元,企業獨資股東、離婚,有一名成年女兒,名下無汽機車或不動產等經濟情狀,判處曉寧、A男須賠償阿霆50萬元,而B男則須和曉寧一起賠償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