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賀軍翔被控性侵案 檢方不起訴關鍵曝光

藝人賀軍翔被控性侵案,檢方不起訴關鍵曝光。(中時資料照)

藝人賀軍翔日前參加友人在招待所聚會,事後被陪酒小姐指控性侵,雖然賀軍翔嚴詞否認,但仍遭警方函送偵辦,檢方將賀列爲被告後,爲了保全證據,曾於5月24日指揮警方持搜索票搜索賀男住處,查扣賀手機,並於7月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賀軍翔說明。臺北地檢署今(6日)偵結,依據相關事證,認定賀當天確已在招待所醉倒,加上被害人體內及相關事證均驗無賀的DNA,賀性侵罪嫌不足,將賀不起訴處分。

據瞭解,被稱爲「賀小美」的知名藝人賀軍翔日前受友人邀請在某招待所聚餐飲酒,友人爲炒熱氣氛,找來小姐陪酒作樂,但酒過三巡後,1名小姐與賀發生糾紛,小姐認爲賀對她性侵,但賀男否認,事後小姐向松山警分局報警提告。警方通知賀軍翔及告訴人到分局製作筆錄。但雙方各說各話。

警方將賀函送偵辦,北檢將賀列爲被告,爲了保全證據,曾於5月24日指揮警方持搜索票搜索賀男位於北市民生社區住處,查扣賀手機。

檢方並於7月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賀軍翔說明。檢方偵訊1小時50分後請回賀,賀離開地檢署前雙手合十,上車前回應媒體說「我沒有做出不禮貌的行爲」。

北檢調查後,認爲依在場證人證述,未見賀男與告訴人有肢體接觸,且告訴人指訴與證人證述有歧異,案發現場又無相關監視影畫面可佐證。

檢方檢視扣案賀男手機與當晚在場友人之對話紀錄,賀當晚確實醉倒在招待所內,對話內容及語氣無異常,賀顯然對於被控性侵情節毫無所認知;加上被害人下體及相關證據,均未檢驗出男性Y染色體DNA-STR型別,認定賀罪嫌不足,今予不起訴處分。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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