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勞動事件法上路 勞資調解創6年新低

據勞動部統計,去年全年勞資爭議調解量達2萬5025件、爲近6年來新低。(報系資料照)

據勞動部統計,去年全年勞資爭議行政調解量達2萬5025件、爲近6年來新低,勞動部推測,受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去年5月將全國升爲三級警戒,要求不得在室內羣聚,加上勞動事件法2020年上路後新增民衆可以向法院申請「勞動調解」程序,都是去年勞資爭議調解創近年新低的原因。

據統計指出,去年全年勞資爭議調解量達2萬5025件,其中多數爲權利事項(與法令相關)的爭議、佔比達99.6%,其中以工資爭議達1萬277件最多,又以積欠工資爲多數。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說,受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升爲三級警戒,要求室內不得羣聚及勞動事件法上路等影響,都可能是去年勞資爭議件數降低的原因;他說,雖然勞動事件法提供勞工法院調解,但仍有許多人不願意上法院,因此行政調解仍有存在必要性,目前勞動部也提供部分勞工勞資爭議時律師可以陪同。

勞動部在2020年時提供職業災害勞工及家屬於勞資爭議調解時能有專業律師陪同,當年共補助106件,並在去年年中擴大補助範圍,包括恢復僱傭關係、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等爭議也可有律師陪同,去年則增加至411件。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爭議科科長金士平說,近年受到勞工意識擡頭、權益爭取等,勞資爭議件數從2001年的1萬件成長至近年的2萬餘件,去年則是整體件數首度下降的一年,推估與疫情及勞動事件法上路相關。

至於外界認爲行政調解與勞動事件法的法院調解疊牀架屋,金士平說,我國勞動事件法參考日本設立,但日本至今仍維持行政調解及法院調解,我國行政調解要求要在10天就召開,調解成功率約爲5成,其他不成立的案件送至法院後,相關的調解紀錄也能協助法官訊速瞭解整體案情及爭點。

金士平指出,由於現行勞資爭議調解中以工資爲最大宗,每年約佔3成至4成不等,主要是考量勞基法中若僱主積欠工資時,主管機關可以要求限期給付,不給付時也有罰責,但考量工資爭議案件較多,目前會朝爭議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時由律師陪同,但仍待後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