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專勤隊登門抓失聯外勞 僱主竟拉扯2移民官成傷下場出爐

▲桃園市王姓男子僱用失聯外勞照顧外婆,去年5月間,移民署桃園專勤隊根據線報前往查緝時,王男以身體攔阻並拉扯移民官導致2人都受傷掛彩。(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僱用印尼籍失聯外勞艾西(譯音)照顧外婆,未料卻遭檢舉王非法僱用失聯移工,移民署桃園專勤隊接獲檢舉後於去年5月前往王男住處查緝時,通知僱主王男到家,未料王卻刻意以身體阻攔移民官依法查緝,還對2人拉扯導致2人都受傷掛彩;桃園地院審理時,王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2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47歲的王姓男子於去年5月9日上午被移民署桃園專勤隊通知,將到其位於蘆竹區住家查緝非法僱用失聯外勞工作,王男接獲通知後趕往住家,發現移民署2名移民官正欲查緝其僱用的印尼籍失聯移工艾西(譯音),未料王男不但不配合,反而以身體阻擋2名移民官依法執行查緝勤務,還拉扯2人導致有右側前臂挫傷、左手側腕扭傷等傷害,2名移民官事後向蘆竹警分局報案處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復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嫌向法院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被告王男坦承犯行,法官根據檢警提供現場蒐證照片、密錄器錄影光碟與醫院診斷證明等佐證,足認王男犯行明確,法官審酌被告於桃園專勤隊移民官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施以肢體暴力而妨害公務執行之行爲,還造成移民官肢體受傷之危害,考量被告事後坦認犯行,衡量其犯罪動機與犯後態度,審結依妨害公務執行罪,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