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採購爲何封存30年? 薛瑞元:不是封存是保存
行政院官員今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朱真楷攝)
衛福部將疫苗採購合約封存30年,並被列爲機密檔案,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迴應,「這不是封存,是保存」;此話一出,引爆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怒火,難道保存30年,不就等於保密30年?薛瑞元表示,合約保密期限到期後,隨時是可以把密解開的。
衛福部以「密件」封存疫苗採購合約30年,引爆爭議。對此,衛福部前部長陳時中日前說,公文從未列爲國家機密,會列爲密等是依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呈現編列,隨時可調整,30年則是鉅額採購公文的保存期限。
針對疫苗採購合約以機密保存30年,曾銘宗今上午在立法院質詢時,當面質問現任衛福部長薛瑞元爲何要讓資料封存30年?薛瑞元迴應,這不是封存,而是要保存文件30年;至於保密時間,則是依照合約的約定來進行。
曾銘宗追問,依照審計部資料顯示,疫苗採購合約的年限就是5至10年,那麼,爲何衛福部卻要將資料封存30年?「請問有沒有任何採購合約,說要保密30年的?」薛瑞元迴應,「沒有」,但他仍堅稱,這不是封存,是保存。
薛瑞元接著稱,衛福部覈定的是密件,意思是文件的輸送、保存方法要依照密件處理,在保存30年期間,都要按照這個規定處理。
但曾銘宗質疑,衛福部的做法,其實還是要將採購資料保密30年,難道不是嗎?薛瑞元迴應,兩者還是不一樣,一個是以密件處理保存30年,但合約的保密期限到期後,隨時可以把密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