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停車場輪胎遭放風 網驚如「殺人行爲」
宜蘭縣延平派出所3月30日接獲民衆報案,位於國道5號下的七張共乘停車場,有3輛自小客車疑似遭惡意放風消氣。(宜蘭警察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延平派出所3月30日接獲民衆報案,位於國道5號下的七張共乘停車場,有3輛自小客車疑似遭惡意放風消氣。(宜蘭警察分局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延平派出所3月30日接獲民衆報案,位於國道5號下的七張共乘停車場,有3輛自小客車疑似遭惡意放風消氣,因該處爲未收費的停車場,無相關管制措施,警方目前調閱周邊監視器釐清中。
據瞭解,受害自小客車停放時間最短至少3天以上,且該停車場無任何監視器,警方將擴大範圍調閱周邊監視器,積極釐清案情中;警方表示,如刻意破壞他人車輛輪胎的行爲,將構成刑法之毀損罪;若單純將他人輪胎放氣消風,導致民衆生命、身體及財產危害,將觸及相關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