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酒後騎機車自撞道路標誌 花蓮女子頭部重傷不治
38歲阮姓女子16日凌晨騎機車經花蓮瑞穗鄉臺9線248.2公里疑酒駕自撞,警消獲報到場時,女子已無呼吸脈搏,經實施心肺復甦術CPR並急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圖/ 中央社)
38歲阮姓女子今天凌晨騎機車經花蓮瑞穗鄉臺9線248.2公里疑酒駕自撞,警消獲報到場女子已無呼吸脈搏,經實施CPR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
這起死亡車禍地點在省道臺9線248.2公里馬蘭鉤溪橋北上400公尺處,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凌晨2時54分接獲110通報派員警到場處理,經查爲阮女騎乘的輕機車疑自撞路旁自行車專用道指示標誌的事故。
女子倒臥機車旁,救護人員檢傷發現患者後腦有撕裂傷且無呼吸脈搏,立即實施心肺復甦術CPR並急送醫搶救,急救後仍傷重不治;酒測值將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檢驗,警方已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肇事原因。
警方呼籲駕駛人注意行車安全,酒駕未肇事的刑責有期徒刑已改爲3年以下,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民衆若有飲酒或食用其他含有酒精成份食物,切勿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可請親友接送、找代駕、指定駕駛或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千萬勿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編輯:孫承武)111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