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爆性騷住院醫師、猥褻女童 醫改會:不可縱放輕判

臺大醫院婦產部醫師接連爆發性騷、性侵案件,包括近期知名不孕症權威C教授涉性騷擾住院醫師等人,而另一名權威鄭教授也在日前被藥廠女業務提告性侵,檢方今年4月調查搜索,訊後鄭教授以40萬元交保。其實,臺大醫院不只婦產部,骨科部主任王至弘3年前涉在辦公室內猥褻一家藥廠派駐醫院的女研究助理,經被害人提告。

有關王至弘猥褻藥廠女研究助理一案,臺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王至弘8月徒刑,王上訴,臺灣高等法院雖駁回上訴,但認爲王「不會再犯」,緩刑3年,支付公庫10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課程一場次。

此外,本月初,新竹一名紀姓小兒心臟科醫師趁爲女童檢查心臟機會襲胸,新竹地院認爲其行爲嚴重戕害母女對醫師的信賴,依猥褻幼女與利用機會猥褻罪判刑7月。法官調查,女童前年11月19日在母親陪同下前往醫院就診,醫師利用爲女童檢查心臟機會,在兒童超音波室內,以手持超音波探頭方式,將探頭放在女童胸部上游移,並接續以手指抓取、碰觸乳房、乳頭,期間女童因醫療照護關係,無法判斷用意而未明確表示反對,該醫師即以此方式對女童爲猥褻行爲得逞。

醫界接連爆發醫師性騷擾、性侵、猥褻案件,外界不免憂心,這樣的醫師還能替病人看病嗎?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說,醫師性騷擾、性侵、猥褻案件可以分爲二類,分別是權力性騷擾、性侵,以及看診時利用醫病權利不對等侵害病人,面對可能會碰觸到病人隱私部位又涉及性騷擾、性侵等專科醫師「絕不可輕判縱放」。

林雅惠說,基於醫師職業的特殊性,性騷擾、猥褻恐不只是單一事件,有可能是長期累犯,必要時可能還需要心理治療,但依國內現行狀況,除非是判決確定或醫師懲戒爲停止執業時,民衆纔會知道醫師犯法,政府應檢討現行醫師不良紀錄公開機制。

例如,臺大婦產部C教授離職後,又到中部某醫院任職,但該院發表聲明指出,不清楚C教授性騷擾案件。林雅惠說,如果連聘僱的醫院都不知道醫師涉及性騷擾,一般民衆又該如何自保。

林雅惠指出,美國、英國都有相關公開機制,可以查詢醫師有無遭受紀律處分的歷史紀錄,甚至在英國違法的醫師不僅不可以看診,甚至連健康衛教都不可以進行,以保護不知情的病人,但在國內的查詢機制、可近性都是十分困難,民衆就醫保障十分不足,政府應該加以改善。

至於小兒心臟科醫師竟對兒少患者下手,對受害者影響更爲深遠,林雅惠說,依「兒少法」97條,如果猥褻兒少確定屬實可以公佈姓名,但爲何涉及猥褻兒少案件的醫師姓名沒有被公佈,這是涉及病人隱私安全的問題,「不應該就這樣讓它過去」。

至於,民衆就醫時應注意維護自己的就醫隱私,門診醫療隱私規範於2009年上路,但很多民衆仍不清楚,包括醫師檢查私密部位時,一定要有與病人同性別的護理人員或適合的醫事人員在場,如果醫院拒絕配合,病人可以拒絕檢查等。依婦女團體調查發現,醫師性騷擾、猥褻常見於胸部及生殖器觸診,民衆就醫時一定要謹慎小心。

臺大醫院不孕症名醫C教授,日前被住院、研究生申訴性騷擾。圖/聯合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