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塵封已久的人大故事

符開健

2022年初,我們幾位退休的老同志參加了縣人大組織的《慈利人大七十年》編寫,在縣檔案館查閱資料時,一份不起眼的副卷引起了我們的注意。原來這是一份關於慈利縣水泥廠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一件經濟合同糾紛資料的複印件。水泥廠的經濟合同糾紛與縣人大有什麼關係?沒想到,我們翻出了一段不尋常的人大故事。

1991年1月中旬,國營慈利縣水泥廠突然停工停產,1月15日該廠200餘工人前往縣委申述訴求。原來,山西省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慈利縣水泥廠所屬勞動服務公司與該市河東染料廠合同糾紛案作出判決,認定慈利縣水泥廠違法並凍結其銀行資金30餘萬元,致使該廠無法正常生產經營。慈利縣水泥廠是當時全縣的重點骨幹企業,以產優價惠享譽湘西北,若因此停產將對慈利縣工業企業和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極爲不利的影響。此事立即引起縣委幾大家的高度重視,也引發全縣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縣委研究後決定將縣水泥廠的這件跨省合同糾紛案交給縣人大處理,並反覆要求確保縣水泥廠正常生產和經營,確保全縣經濟社會平穩發展。

縣人大立即開會研究並決定由法工委負責調查處理。時任法工委主任唐純儒接受任務後,一邊查閱案卷,一邊到縣水泥廠走訪調查。他很順利地弄清了案子的緣由經過,也及時向縣人大領導作了彙報。時任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陳子云、副主任饒升梅非常重視,特別強調爲守護法律的公正公平,爲維護社會一方平安和企業的合法權益,縣人大將義無反顧爲縣水泥廠提供法律援助。

時任縣委書記陳官煉採納了縣人大對合同糾紛案的處理意見,縣水泥廠迅速恢復了生產和經營,縣人大的法律援助也迅即展開。按照安排,唐純儒帶着時任縣法院副院長蘇和成、縣水泥廠黨委書記張金髮於當年3月和6月,先後兩次赴山西運城中院和太原省高院聯繫。爲進一步申述意見,11月5日至9日,他們三人又奔赴北京到最高法經濟庭、告申庭彙報。縣人大又於1992年1月22日召開第26次主任會議專題討論研究此案跟進情況,2月24日縣人大第27次主任會議再次討論研究,3月14日縣人大在縣十一屆人大第13次常委會上還作出決定以慈常(1992)4號文向當時的大庸市人大常委會、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呈送報告,請求支持慈利縣人大常委會依法進行的申述。

當年4月初,縣人大決定由饒升梅牽頭負責跟進此案,除唐純儒、張金髮、蘇和成外,另安排時任縣總工會主席朱海初、總工會法律維權部主任柴從軍、縣法院副院長董學元等一同參與,並且要求各相關單位及時向各自對口上級領導機關呈報請求支持對此案申述意見的報告。湖南省幾級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後均迴應表示積極支持和協助,省高院破例安排一名省高院經濟庭姓肖的同志全力配合縣人大的相關行動。

1992年5月,縣人大用書函再次與山西運城市中院和太原山西省高院聯繫。7月中旬,縣人大在徵詢相關部門意見後,向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呈報電文進行彙報,並作出決定由饒升梅帶領相關人員直接赴京彙報。爲一鼓作氣,饒升梅冒着酷暑帶領唐純儒、張金髮、蘇和成、朱海初、柴從軍及省高院經濟庭的肖姓法官共7人從長沙分兩批(7月17日和7月18日)乘火車赴北京(因火車票緊張一次未購全),到京後馬不停蹄分兩組奔赴全國人大和全國總工會彙報。朱海初、柴從軍、張金髮三人赴全國總工會彙報,朱海初一行受到全總法律工作部部長的接見;饒升梅、唐純儒、蘇和成以及省高院經濟庭肖姓法官,先是前往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爾後再到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庭室彙報。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庭室很快作出迴應,認定此合同糾紛案山西運城中院判決中存在疏漏,責成此案由湖南省高院與山西省高院對接聯繫協調,並明確要求立即解凍慈利縣水泥廠銀行資金促其恢復生產,同時積極協助落實山西運城河東染料廠的貨物欠款返還。

北京的夏天驕陽似火,饒升梅一行來不及擦去日夜兼程東奔西走累積在身上的灰塵和汗水,在等待返程火車的間隙,當即就擠在北京住宿的一間旅店的房間裡,召開了他們此行的總結及工作落實會議。會議決定由隨行的省高院經濟庭肖姓法官向湖南省高院彙報湖南、山西兩省高院就此案對接聯繫協調一事;蘇和成負責落實縣法院解凍縣水泥廠銀行資金一事;張金髮負責縣水泥廠復工復產和全廠幹部職工思想穩定工作;唐純儒負責向縣委和縣人大關於此案最後落實情況的彙報。消息傳回慈利,縣水泥廠就像過節一樣放起了鞭炮。縣水泥廠還給縣委、縣人大送來了錦旗和感謝信。縣人大這次歷時19個多月的努力和作爲,也得到了縣委的高度肯定和表彰獎勵。

從檔案裡翻出這段人大故事後,我們久久不能釋懷,也不禁爲慈利縣人大點贊。這段人大故事,不僅是一段難忘的經歷,而且更重要的是體現了慈利縣人大七十年來一直崇尚和傳承的一種人大精神,這就是對憲法法律的忠誠和堅守、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追求和維護。(作者系慈利縣人大常委會退休幹部)

(來源:掌上張家界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