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批新規來了!6月1日起這些細節不注意可能會“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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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即將到來。6月1日起,國家和地方的一批新的規定即將實施。而在這些新規中,不僅有可以更大程度方便我們日常生活的規定,還有一些曾經被很多人不在意、忽視的細節。此後如果不注意,很可能“犯法”。
6月1日開始,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將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而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陝西西安將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無需回戶口所在地辦理,試點期限爲兩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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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由6家人身險公司在浙江省(含寧波市)和重慶市開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通知》要求,試點保險公司應創新開發投保簡便、交費靈活、收益穩健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允許相關企事業單位以適當方式,依法合規爲上述人員投保提供交費支持等。消費者達到60週歲及以上方可領取養老金,且領取期限不短於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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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等20城將試點
6月1日起,天津、太原、瀋陽、上海等20個城市試點推行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異地交易登記。已登記的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買賣雙方可以選擇在車輛轉出地或者轉入地進行交易。辦理交易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二手車經銷企業、二手車拍賣企業等經營主體依規覈驗車輛及手續資料、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但在車輛轉入地和轉出地以外第三地進行交易的車輛,不能辦理交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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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駕照自動擋科目二減少至4項
公安部推出“我爲羣衆辦實事”公安交管12項便利措施,自今年6月1日起實施,包括試點駕駛證電子化等4項簡政放權措施、便利老年人辦理交管業務等3項定製服務措施,試點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網上查閱等5項互聯網服務措施,進一步提升交管服務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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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一便利措施,從6月1日起,小型自動擋汽車科目二考試取消“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考試由5項減少爲4項,更加貼近實際駕車操作要求,減輕考生考試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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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自動擋汽車考試科目三約考間隔時間,由科目一考試合格後30日調整爲20日;對增駕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科目三約考間隔時間由40日調整爲30日。對申請小型汽車異地分科目考試的,申請變更考試地的次數由1次調整爲不超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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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
新修訂的《著作權法》將於6月1日起實施。這次修法引入了懲罰性賠償原則,對於故意侵權、侵權情節嚴重的情況,法院可以判決給予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人的權利使用費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倍數賠償。同時還將法定賠償數額的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並設定了法定賠償額的下限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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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關於簡併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決定全面推行財產和行爲稅合併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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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期江蘇、安徽、海南、重慶、寧波試點基礎上,從6月1日起,全國納稅人申報財產和行爲稅時,進行合併申報。財產和行爲稅合併申報,通俗講就是“簡併申報表,一表報多稅”。對納稅人而言,可簡化報送資料、減少申報次數、縮短辦稅時間。
北京: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進一步優化購買域內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明確,自6月1日起,申請人或其配偶購買本市行政區域內存量住房(即“二手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同時提供該房屋在北京市住建委簽約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及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聯網覈驗無誤後即可辦理。
天津:
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從6月1日起,天津市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調整。新政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就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雖有自有住房,但經天津市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認定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住房租房補貼資格的,租賃住房也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山東:
商品房公攤面積應在合同中明確標註
山東省住建廳日前發佈通知明確,從6月1日起,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商品房承銷機構在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應按照《山東省商品房銷售條例》有關規定,將房屋(含地下儲藏室、車位、車庫)的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其所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位及分攤面積在合同中予以明確(若儲藏室、車位、車庫按個銷售,應在合同中單獨約定),並約定面積差異處理方式。
上海:支持符合條件外資
上海《關於加快推進上海全球資產管理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6月1日起施行,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率先在上海獨資、合資設立證券、基金、養老金管理等機構;推動資產管理機構參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管理;推動資產管理機構開展碳覈算,開發碳基金、碳信託、碳指數、碳遠期等碳金融產品。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正式實施。首次將兒童安全座椅納入全國立法。規定監護人應採取配備兒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規則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傷害。
同時,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障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學校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
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吸菸喝酒將違法
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將在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爲或者嚴重不良行爲,以及爲未成年人實施上述行爲提供條件。該法明確不良行爲,如吸菸、飲酒、曠課、逃學、沉迷網絡等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行爲。
農村養老有法律保障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21年4月29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除了規定,每年農曆秋分日爲中國農民豐收節。《鄉村振興促進法》明確規定,國家推進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統籌發展,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等社會救助水平,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婦女和老年人以及殘疾人、困境兒童的關愛服務,支持發展農村普惠型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
規定緊急使用制度
對創新醫療器械優先審評審批;對用於治療罕見疾病、嚴重危及生命且尚無有效治療手段的疾病和應對公共衛生事件等急需的醫療器械,可以附條件批准,加快產品上市;參照疫苗管理法,出現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者其他嚴重威脅公衆健康的緊急事件,可以在一定範圍和期限內緊急使用醫療器械等。
《條例》規定,落實醫療器械註冊人、備案人制度,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規定註冊人、備案人應當建立並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加強產品上市後管理,建立並執行產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對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擔責任。
上海:
爲攜導盲犬的殘疾人提供便利
《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與管理辦法》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新《辦法》規定,公共場所工作人員應當爲攜帶輔助犬的殘疾人提供便利。此外還規定,鼓勵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建設更高標準的無障礙環境,創建無障礙環境示範項目、示範區。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個人研發、推廣和應用無障礙通用設計技術、產品,提高無障礙環境的便捷化、系統化、智能化水平。
江蘇:
殯葬服務不得捆綁或強制消費
《江蘇省殯葬管理條例》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要求,政府維護記載本行政區域內無喪葬補貼的居民提供遺體接運、暫存、火化等服務。同時規定,殯葬服務單位不得誤導、捆綁或者強制提供服務,違者將被依法查處。
江蘇無錫:
“禁區”賣活禽最高罰1萬
《無錫市禽類交易管理辦法》將自6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市區範圍爲活禽交易禁止區域。在禁止區域內從事活禽交易的,對經營者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提供經營場所者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本文來源:人民日報、央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