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大幅縮水!紅塔證券起訴遊族網絡林奇三名子女償還債務
(原標題:遺產大幅縮水!紅塔證券起訴遊族網絡林奇三名子女償還債務)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媛媛 上海報道
11月3日,紅塔證券發佈公告稱,公司已起訴遊族網絡前實控人林奇的三名子女,要求其償還此前林奇的融資借款2.3億元。截至本案起訴之日,三名被告未進行償還。
紅塔證券稱,2020年10月14日,原遊族網絡實際控制人林奇作爲融入方,將其持有的遊族網絡股票3541萬股質押給紅塔證券,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並簽訂相關業務協議,並獲得融資借款人民幣2.3億元。
2020年12月25日,林奇死亡,林奇持有的遊族網絡股票合計2.197億股由其子女林小溪、林芮璟、林漓(以下合稱“三被告”)繼承,三被告的母親許芬芬爲三被告的法定監護人及本案中法定代理人。
因林奇死亡,《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終止,三被告作爲質押標的證券的繼承人,在享有財產權利的同時也應按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購回義務。
但是截至本案起訴之日,三被告仍未履行購回義務。
由於三被告未償還紅塔證券的融資債務,公司於2021年10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一)判令三被告償還尚欠的融資借款本金人民幣2.3億元;(二)判令三被告償還融資合約利息暫計算爲人民幣186.52萬元;(三)判令三被告清償違約金暫計算爲人民幣3519萬元。截至2021年10月28日,本案訴訟金額合計爲人民幣2.67億元;(四)判決確認原告對質押標的證券3541萬股遊族網絡股票的折價、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享有優先受償權;(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由三被告承擔。
同時,紅塔證券申請對被告名下財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近日,紅塔證券收到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法院對公司的起訴予以立案受理。目前本案尚未收到開庭通知。
紅塔證券本次起訴傳達出兩個重要信息:第一,是林奇此前質押的股權已經到期,但目前繼承其股份的三名子女未履行購回義務(甚至可能是不願、不能履行購回義務);第二,紅塔證券對被告名下財產搶先一步採取了財產保全措施,已經在防止被告破產拍賣資產的風險。
實際上,2020年10月17日,遊族網絡就對林奇的這次股權質押進行了披露。
彼時,林奇上一份對未來資產管理1700萬股的股權質押剛剛解除,就立馬將其持有的3541萬股質押給了紅塔證券,質押到期日是2021年10月14日。
而紅塔證券這次的對林奇三名子女的上訴日期是2021年10月28日之後,這意味着期間雙方有接近半個月的協商時間。不過從紅塔證券發起訴訟的結果來看,雙方意思協商無果。
實際上,在遊族網絡這份公告中,披露彼時林奇累計質押的股份爲1.72億股,佔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8.18%。
此前,在林奇的“遺產爭奪戰”中,有媒體估算林奇持有遊族網絡2.19億股股份。按照今年1月的股價,估算這些股份價值30億左右。
但從其股權質押情況來看,三名子女所繼承的股權顯然不值30億。
在遊族網絡2020年10月17日披露的公告中,第一個強調的是,林奇的股份質押與上市公司生產經營相關需求無關。
第二個,則是說,林奇未來半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爲1.36億股,對應融資金額9.37億元;未來一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爲1.72億股,對應融資金額爲11.67億元,是林奇目前股權質押對應的全部融資金額。
這意味着,繼承了林奇股份的三名子女,首先要面臨償還11.67億的債務。
而目前擺在林奇三名子女面前的困難是,林奇個人可以不用出售持股,而通過個人資信進行股權的質押與質押解除,也就是一般意義上所謂的“資本運作”或者說“空手套白狼”地使用資金。
但林奇去世後,其三名子女不具備資本運作的能力或者說資信,即使是三名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母親)許芬芬在今年2月被選爲遊族網絡的董事長,但這本身爲上市公司帶來了更大的內部管理及業務發展方向上的風險,要讓許芬芬以個人資信肩負起“資本運作”亦很困難。
而要償還機構到期的融資款,或意味着繼承林奇股份的三個孩子,不得不先把股份出售,纔有錢進行償付。
這也解釋了,爲什麼在今年1月份,在林奇去世沒多久後,他的家人就“迫不及待”地出售其名下過億的豪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