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直面算法背後的真相,改良網絡文明的土壤
11月24日,中央網信辦秘書局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開展“清朗·網絡平臺算法典型問題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下稱“專項行動通知”),主要任務是:聚焦網民關切,重點整治同質化推送營造“信息繭房”、違規操縱干預榜單炒作熱點、盲目追求利益侵害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利用算法實施大數據“殺熟”、算法向上向善服務缺失侵害用戶合法權益等重點問題,督促企業深入對照自查整改,進一步提升算法安全能力。
近年來,伴隨着平臺經濟的迅猛發展歷程,我國按照包容審慎要求,不斷創新平臺經濟監管模式,經歷了包容審慎、規範治理到透明可預期的常態化監管過程。產業健康發展與監管逐步完善相輔相成,也因此,此次專項行動對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是一個重要的利好。
“專項行動通知”中有兩個關鍵詞,揭示了當前算法存在的突出問題。一是盲目追求利益,二是向上向善服務缺失。頭部平臺企業往往擁有數以億計的用戶,掌握巨量數據、涉及衆多領域、連接海量主體,就很容易做出藉助市場優勢地位自覺不自覺地侵害其他經濟主體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也很容易成爲一些情緒化表達的發佈平臺,繼而持續催生非理性、撕裂化的輿論場。
“專項行動通知”提出要重點整治的前述幾個重點問題,背後都有利益驅動。不得利用算法實施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爲、保護消費者公平交易的權利等要求,就體現出對一些平臺企業通過算法設計盲目追求利益的嚴厲規範。
毫無疑問,平臺企業對包括算法等的操作流程負有責任,不能以僅是一個平臺、不創造內容也不發表觀點作爲逃避責任的藉口。《民法典》第1197條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平臺企業的責任是推脫不了、逃避不了的。
同時,算法向上向善服務缺失,意味着對“惡”的縱容,這裡的“惡”不只是缺乏理性的情緒化表達,不只是唯利是圖,還包括帶着主觀惡意的,對特定人羣和個體的網絡攻擊。頻繁出現的網暴中,也可以看到算法所起的推波助瀾作用。可以說,一些平臺的“縱容”造成了大量羣體的“盲從”。
比如,有的企業無端被質疑其民族立場和愛國情懷,有的個人被所謂站在道德高地的其他人轟炸式拷問。第一財經曾經就張文宏醫生被質疑發表評論:“謠言止於智者”已成爲過去時,編造謠言、傳播謠言、消費謠言已經成爲網絡傳播生態中的“毒瘤”。
大量違背常識,違背基本法治和倫理底線的極端觀點,發聲者不是不懂,而是爲了各種目的故意爲之。這些“目的”包括站在各種制高點上,以貌似正確的面目引發關注和傳播,從而獲得流量,進而從流量中獲得收益。平臺也不是不懂,也會設置一些屏蔽條件,但對這些“貌似正確”會網開一面,很少顧及其中很多表達,已經違反了市場經濟基本規則,也違反了基本的法治精神。
有專家認爲,當一個事件引起熱議,非理性、情緒化的評論會更多招來人們的關注,評論流量越高,越會被平臺的算法機制所推薦、置頂,從而引發更多的流量和注意力,形成一個惡性循環。社會情緒造就了平臺內容,但平臺也不完全是被動的;平臺既是社會的投影,也在參與塑造社會。它們完全應該負起責任。
“專項行動通知”要求,健全完善正能量優質內容池,優化算法推薦服務機制,積極傳播正能量,促進算法應用向上向善。
總之,在專項行動中,強調算法向上向善是關鍵之一,平臺絕不可用所謂“避風港原則”來推卸責任。更需要引發我們深思的是,如何藉助“清朗行動”這股東風,去觀察和反思各種無良算法背後的反常識、非理性觀點的催生土壤,以及因此被煽動起來的大衆和網民情緒,和此起彼伏的網絡暴力。這場事關全社會的認知之爭已經到了“尖峰時刻”,再不能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