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社論:爲促進創業帶動就業提供更多財稅融資等支持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健全創業支持體系提升創業質量的意見》(下稱《意見》),就健全創業支持體系作出了全鏈條政策安排,目的是推動完善保障制度,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培育發展更多創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創業主體,爲促進高質量發展、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提供支持。
創業不但可以帶動就業、具有吸納就業的倍數效應,還可以培育出創新型企業,許多創新領域的突破性進展來自一些籍籍無名的初創企業。國家層面對健全創業支持體系一直高度重視,成效也比較明顯。但也應該看到,當前創業還面臨着諸多現實問題。
《意見》在強調積極構建“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創業孵化、創業活動”四創聯動支持體系的同時,更加強調了財稅、融資等支持的重要性。
創業必須具備人才要素和資金要素,這是創業的基本要求。《意見》中強調的創業培訓、創業孵化等是要解決人才問題,財稅、融資等支持政策是要解決創業中“活水”問題,沒有水無法養魚。後者會在降低創業成本、解決資金困難、創業失敗救濟等方面起到積極作用,而成本、資金、失敗風險正是制約創業的關鍵所在。
爲此,《意見》明確,在財稅支持方面,要落實重點羣體創業稅收優惠和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幫助創業者降低啓動成本、減輕經營負擔。及時跟蹤瞭解享受資金補貼政策的創業主體運營發展情況,強化對重點羣體以及成長性好的創業主體政策落實力度。
在融資支持方面,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實際進一步降低創業擔保貸款門檻,擴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範圍,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貸款利率上限和貼息比例,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擔保要求,支持創業擔保貸款擴面增量。
《意見》同時要求,要加大對創業失敗者的扶持力度,建立必要的再創業指導和援助機制,提供勞動關係處理、社會保險接續等諮詢指導服務,按規定落實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等保障措施。這體現出對創業失敗者的救濟。
去年10月建立運行的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有三個目標要求:“低成本信貸資金直達基層”是首要目標,“快速便捷”是第二目標,推動小微企業融資利率適宜是第三目標。融資協調工作機制運行後,小微企業融資實現了量增、面擴、價降的突破性進展。其中,全國範圍內對小微企業授信超過10萬億元,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餘額近7萬億元。
類似機制也是解決創業融資的有效渠道。相信隨着創業促進就業重要性越來越顯著,金融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會陸續出臺更多針對創業融資的優惠措施。《意見》已經明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純信用貸款、創業扶持貸款等業務,加大對創業主體金融支持力度。今後在政策制定和具體措施推出方面,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的“三個目標”值得借鑑。
創業風險分擔方面,有的地方正在進行積極探索。在本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就介紹說:大學生創業,可貸款10萬元到50萬元;如果創業失敗,貸款10萬元以下的由政府代償,貸款10萬元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償80%;大學生從事家政、養老和現代農業創業,政府給予10萬元的創業補貼。
雖然說“代償”並不是免除創業者的還貸責任,但可以充分感受到鼓勵創業的暖意、政府分擔創業風險的真心。浙江省這筆賬算得很細也很具有前瞻性,十個創業企業中有一個成功,帶來的稅收及營商環境等效應就完全可以彌補財政上的付出。
對其他地方來說,見賢思齊可以補短板,及時推出具有本地特點的支持創業措施則可以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總之,優化創業服務、提升創業質量、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是大方向,也是當前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在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過程中,鼓勵、支持和風險分擔等都需要繼續政策上的進一步完善和地方上進一步探索,在重點領域解決重點問題,從而確保支持體系能夠真正惠及廣大創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