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愛妻出軌!失控夫持球棒狂毆 婆婆竟助陣「聯手爆打」

疑愛妻出軌!失控夫持球棒狂毆,婆婆竟助陣「聯手爆打」。(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懷疑妻子小愛(化名)和異性互傳曖昧訊息,林男一氣之下竟拿球棒毆打小愛,事後還打電話向母親告狀,怎料林母到場後竟加入毆打行列,2人「聯手爆打」,小愛苦不堪言,選擇報警處理。法官依傷害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林男有期徒刑3月;依傷害罪,處林母拘役40日,均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13日晚間9時許,林男因懷疑妻子小愛(化名)與異性互傳訊息因而發生口角,竟徒手及持球棒毆打小愛臉部、手腳,事後林男打電話向母親告狀,林母前往兒子家,並以徒手毆打小愛左手臂,致其受有左耳紅腫、左肩瘀青、左臀瘀青、右手臂瘀青、左手臂瘀青、左足瘀青等傷害。

翌日上午,林男仍心有未甘,要求小愛提供手機密碼,並毆打其腿部,見小愛因痛發出叫聲,向小愛嚇稱:「你不要給我叫喔,如果你再叫我就帶你到15樓把你往下推」等語,並至廚房拿起菜刀多次指向小愛,致其心生畏懼,決定報警處理。

林男到案後,坦承有動手,但辯稱未持球棒毆打;而林母則指稱,只有「輕輕拍」,並沒有「打」。

法官審酌2人僅因細故與小愛產生爭執,竟未思以理性方式溝通解決,以徒手、手持球棒及徒手毆打方式傷害小愛;又復率然恫嚇小愛以宣泄自身情緒,造成其心理恐懼,顯見2人實欠缺法紀及尊重他人之觀念,所爲殊值非難。

法官考量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犯傷害罪,處林男有期徒刑2月;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另依犯傷害罪,處林母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