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修X去開房間!」與前妻再婚1個月 他偷吃還自拍被抓包

臺南一名男子妻子再婚才一個月,竟又偷吃還拍下性愛影片。(圖/CFP)

地方中心/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陳姓男子離婚後腳踏兩條船,同時與前妻及一名謝姓女子交往。2018年1月中旬,陳男在未與謝女斷絕關係情況下,和前妻再婚。2個月後,陳妻整理檔案時,驚見丈夫竟與謝女拍下性愛影片,還存入電腦中,氣得她一狀告法庭,這段影片也成爲2人通姦鐵證,臺南地方法院依相姦罪判謝女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陳男與妻子2009年結婚,後來又離婚,但2人仍藕斷絲連,陳妻2017年3月(與陳男離婚期間)還以臉書向謝女宣示主權,「妳現在跟陳男交往是嗎?我是他老婆,應該是說前妻同居人。我在我家房間看到不少妳的保養品,請妳不要把東西放在我房間,也不要上我的牀!要相干你們可以到外面開房間!不要省小錢,要不然陳男跟我做愛後再跟妳做,我覺得牀很髒,還有請戴保險套,因爲我跟他沒習慣套子,我怕會被你們傳染性病,很衰」。

2018年1月15日陳妻與陳男再婚,事前曾撥電話給謝女,告訴對方自己已經懷孕,與陳男會去辦理結婚手續,並要求她「請妳不要再來打擾我們」,當時謝女也迴應2人已經沒有在一起了,沒想到謝女卻在同年2月15日與陳男發生性關係,還讓陳男用手機錄下性愛影片。

同年5月某日陳妻心血來潮,在臺南住處整理電腦檔案時,意外發現丈夫與謝女的這段不倫影片,才發現自己被矇在鼓裡,她一怒之下提告謝女妨害家庭雙方對簿公堂。

陳男證稱,與妻子重新辦理結婚登記時,謝女知情,「我們有要慢慢放手」,而拍攝性愛影片的當下,謝女同樣也清楚自己有家室;但謝女卻辯稱,與陳男發生關係時,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了。

法官對照3方說法並勘驗相關證據後認爲,謝女對陳男再婚一事稱不知情是爲了卸責,但考量謝女曾和陳男交往過,感情並非說放手就放手,需要時間沉澱、淡忘,且謝女沒有犯罪前科,因此依相姦罪最低法定本刑,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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