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自稱醫師建議喝能量水治病 診治70人判刑6月加罰金

彰化縣周姓藥師自稱「周醫師」,到縣內某廟宇爲病人做醫學儀器檢測,聲稱飲用能量水可排除致癌物,先前70人前往「就醫」,一名患者由兒子陪伴前往發現不對勁,向衛生局檢舉。彰化地方法院依涉犯醫師法,判處6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周男領有藥師執照,卻沒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民國95年間因違反醫師法案件,被臺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確定,竟仍不知悔改,民國108年至111年間以「周醫師」身分,首次診察費1000元,約3個月一次與不特定病患相約到彰化縣某私人宮廟,使用傅爾電針能量醫學檢測儀器,檢測病患身體有何症狀、診斷病患的病程,建議病患並稱飲用能量水可排除致癌物。

周男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行爲,前後約70人前往接受他的診治、醫療、建議,其中一名病患由兒子陪同前往,接受周男診療後,發現他的行爲,向衛生局舉報後調查移送偵辦。

周男在警詢及偵查時辯稱僅爲用藥諮詢,沒有診斷治療等行爲,但在法院準備程序及協商訊問時自白犯行,法院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30萬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7萬元。

周姓藥師自稱「周醫師」行醫涉犯醫師法,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罰款並沒收所得。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