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明著作僅36篇 葉慶元批:符合大法官提名哪一資格

賴清德總統(左)競選時的總部主委姚立明(右),獲提名出任姚立明司法院副院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總統府8月30日公佈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的政黨色彩、學術成就都引發質疑。律師葉慶元表示,姚立明的著作只有36篇,符合司法院組織法第4條哪一款資格?

姚立明獲提名後,藍白陣營砲聲隆隆,大法官超然的公正性屢遭質疑。葉慶元在臉書指出,姚立明被提名司法院副院長,民進黨說姚立明法學素養高超,但依國家圖書館的期刑論文查詢系統查詢,姚立明著作共36篇,包括和其他人合著的文章及演討會,最新的一篇已經是9年前。

葉慶元提到,依司法院組織法第 4 條,大法官應具有的資格包括,一、曾任實任法官15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二、曾任實任檢察官15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25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四、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12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5條第4項所定主要法律科目8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葉慶元說,請問賴總統和民進黨,一個只有36篇著作且乏人引用的學者,符合哪一款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