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舉證到哪隻豬才具體?」 彰檢嘆:到越南時早慢了

法官判頂新一審無罪,讓彰檢很無力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新案27日一審宣判魏應充等6名被告通通無罪,彰化地方法院聲明表示,「主因爲無法舉證頂新油品劣油。」引起社會譁然,檢方強調一定會上訴,主任檢察官林漢強則強調,「 難道要檢方證明這桶油來自哪隻豬才叫具體?」而且因爲臺越沒有邦交,等到檢察官到越南,「時間上確實有點晚了。」

頂新無罪的判決,法官認爲「油精煉後,沒辦法證明不能食用。」讓林漢強相當無奈,因爲合議庭所說證據不足的9大理由,「難道檢方要掌握所有屠宰場畜牧場流向,證明這桶油來自哪隻豬才叫具體?這在臺灣也做不到。」並且去年(2014)10月9日收到越南工商部公函,大幸福的豬油其實是飼料油,到今年4月纔到越南,「時間上確實有點晚了。」

因爲臺灣與越南沒有邦交,等到5位檢察官到場時,「許多東西都已經被動過手腳了!」林漢強說,「雖然很無奈,不過已經盡力了!」但是並不是完全沒有收穫,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也說,「一定會上訴!」收到判決正本後,會針對法官無罪理由,在上訴書內一一詳細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