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場男工更衣室、廁所裝針孔 偷拍女員工換衣如廁下場慘了

林姓男子爲屏東縣內一處養豬場員工,他出於好奇心竟於去年8月間在紙箱內裝設針孔攝影機,放置於員工休息室裡偷拍女員工更衣過程,還把手機藏在廁所垃圾桶後方竊錄他人如廁畫面,違法拍攝行爲長達3個多月後,被1名女員工察覺有異曝光,遭屏東地方法院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因一時好奇,從2022年8月間起至同年11月9日,在上班地點的員工更衣室內紙箱裝設針孔攝影機,另於廁所內垃圾桶後方裝設手機,長期竊錄特定員工的身體隱私部位與個人特徵等資料,非法蒐集對方的臉、胸或臀部等畫面,被女子發現後報警遭逮。

合議庭審酌,林男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女子達成調解或和解,犯罪行爲持續約3個月,長期竊錄他人極其隱私的身體部位與個人特徵等資料,已嚴重侵害對方隱私,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判林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1組針孔攝影機、1支手機,可上訴。

屏東縣林姓養豬場員工因好奇,在員工休息室及廁所裝針孔、手機,偷拍特定女員工,遭屏東地院判4月徒刑,可上訴。圖爲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