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假造授權書 美國房產被抵押貸款!漸凍男太悲情怒了
養女假造授權書,將美國房產抵押貸款,漸凍男憤而訴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與妻子在1985年收養小萱(化名)爲養女,但阿國指控,小萱後來假造授權書,將他在美國的房產設定抵押後貸款,用來賠償職務上侵吞的款項,還無視他在2017年罹患漸凍症,不聞不問也未善盡爲人女兒的責任,明顯是惡意遺棄,因此憤而依法請求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法院審理,阿國的兄長到庭證稱,阿國與妻子於2010年在臺灣居住至今,而小萱則是都住在美國,並且同時具有我國及美國國籍。法官認,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6條之規定,就小萱之部分仍應適用我國法,故本件有關應否宣告終止收養雙方收養關係之法律,即應適用我國民法。
阿國的兄長表示,阿國當年將美國房產免費給小萱居住,但阿國後來想要出售房地時,發現小萱竟已拿去設定抵押借款,用來賠償她工作上侵佔的款項;而阿國2017年間確診罹患漸凍症,小萱卻僅在當年探望過1次,此後再也沒有回來臺灣。
然而,小萱經法院相當時期受到合法通知,卻位於調查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爭執,依法視同自認阿國主張爲真實。
法官審酌,小萱無視阿國夫妻的養育之恩,竟假造授權書盜用房產借款而取得不法利益,且無視阿國罹患重大疾病,長期未能照顧及探視,阿國夫妻對於小萱所爲難以接受或容認。
法官認,阿國夫妻與小萱的親子感情及信賴,確實已因小萱所爲出現破綻,進而與收養係爲成立擬製親子關係之本旨相違。日前依法宣判,收養之目的既無從達成,堪認阿國夫妻主張有難以維持收養關係之重大事由存在,應屬可信。因此阿國夫妻請求宣告終止收養關係,自屬有據,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