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有人報警泄憤玩鬧?民警:報警電話,豈能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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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要求登記被拒

男子惡意報警泄憤

‍‍‍‍9月25日凌晨

市公安局陽東分局新洲派出所

接到一通舉報電話

報警人“舉報”某賓館存在違法行爲‍‍‍

接到舉報電話後

新洲派出所立即派出大量警力

趕赴現場準備實施抓捕

到場後

民警並未發現相關違法情況

隨後進行了詳細調查

原來

當日凌晨1時40分

樑某到該賓館前臺開房

賓館前臺根據

““四實”“五必須””

要求樑某登記身份證入住

樑某因不出示身份證件被拒絕入住

爲了泄憤

樑某居然撥打110

謊報該賓館內有人實施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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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輸了“大冒險”報假警

謊稱6人落水求救

9月30日凌晨3時許

陽春市公安局松柏派出所接到嚴某報警

稱其被告知在松柏鎮北河水庫有6人打架

並有6人在水庫中游泳

其中有人喊“救命”

接報後

松柏派出所高度重視

立即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處置

途中

民警回撥嚴某電話瞭解情況

嚴某稱已經救出2人

另外4人情況不詳

民警到達現場後

立即對水庫及周邊進行地毯式搜查

沒有發現打架、人員落水等情況

隨後民警多次回撥電話

聯繫嚴某覈查相關情況

均未接通

直至凌晨4時50分許

才覈實情況

原來是嚴某酒後打牌輸了

爲“刷戰績”選擇“大冒險”

謊報警情

普法小課堂

陽江110

日均接警量1800餘起

也就是說

每1個小時就要接處75個警情

而1個警情的處理

至少需要30分鐘

有時甚至長達3-6小時

當中包含各類

危害人民羣衆

生命、財產安全的

各類緊急報警和緊急求助

虛構事實、謊報警情的行爲

浪費了大量的警力資源

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僞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者

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嚴肅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

樑某已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處罰

嚴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9日

下面

我們一起來看看

“110”的正確使用方法

來源:陽江公安、陽春公安、陽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