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少事法太佛系 反成了黑幫保護傘

華山幫據點新北市土城區巨新當鋪,去年發生劉姓少年槍手光天化日持衝鋒槍掃射五十一槍的重大槍擊案。

事後檢警人員查出華山幫因與竹聯幫弘仁會有嫌隙,雙方各自派出未成年小弟開槍尋仇,少年儼然已成爲現下黑幫犯罪最佳的「工具人」,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少年的美意,無意中卻反而成爲黑幫保護傘,檢方因此疾呼:「少事法必須要修,不修不行!」

美國密西根州今年針對犯下校園槍擊案的少年槍手父母判重刑,法界人士指出,國內黑幫利用少年槍手的現況,法令上也應增加究責機制。

黑幫惡鬥 互派少年開槍

回顧土城當鋪槍擊案,在劉姓少年當街掃射前,華山幫與弘仁會早已掀起一片腥風血雨。

去年三月廿七日,弘仁會中和組因懷疑詐騙所得遭黑吃黑而囚禁華山幫二名小弟,華山幫大哥董克輝持槍直闖中和組據點強勢救人,雙方結下樑子。中和組副組長陳建銘隔月十日凌晨,指示四名少年前往巨新當舖開兩槍嗆聲。

隔月,林姓小弟和吳姓少年前往臺北市中山區攔車追殺弘仁會的林京履,從臺北市到新北市一路朝林男座車連開十四槍。

事後林京履向弘仁會高層「小宇」和吳榮展回報,弘仁會報復作爲就是提供少年衝鋒槍和子彈,出面犯下震驚全國的當鋪槍擊案。

未成年犯 被保護得太過

在這場兩大黑幫的惡鬥中,少年犯的角色處處可見。一名重案專組檢察官就指出,未成年人因爲膽子大、好操控、刑期短,成爲幫派最愛的「工具人」,從詐騙集團車手、街頭鬥毆、砸店到開槍尋仇、買兇殺人無所不包,但是少年法庭對於這些少年犯卻太過「佛系」,給予無限的保護、包容,「法官真的太小看現在的年輕人了!」

檢察官表示,現在黑幫運作模式,跟以往傳統幫派有所不同,傳統的幫派會訓練自己的殺手,例如以前的天道盟太陽會,但弘仁會、旭仁會此類新興堂口,連會長、組長都只有廿多歲,加上靠着詐騙暴富,花錢找未成年人當小弟壯大聲勢、四處犯案,成了最速成的選擇。

平時,黑幫讓這些被吸收的少年充當詐騙集團車手,甚至參與詐團運作,賺進大把鈔票;若遇到暴力衝突,少年們就成了第一線武力,鬥毆、砸店、開槍殺人毫不畏懼,但在現行少事法的規範下,負責偵辦上述重大暴力事件的檢察官,卻連拘提、搜索涉案少年都不行,一切只能聽命於少年法庭法官。

辦案困難 檢察官促修法

一位主任檢察官強烈呼籲「少事法必須要修,不修不行!」從土城當鋪槍擊案就可以看出,現行黑幫利用少年犯案,就是一個完整的共犯結構。

他說,檢察官辦案時已經要跟時間賽跑了,不可能將成年犯和未成年犯切割開來,這樣案情根本無法鞏固,「第一線犯案的都是少年,真正的大哥都是躲在背後至少三、四層的地方,如果連犯案少年都抓不到,如何溯源去挖出真正的影舞者?」

該主任檢察官指出,少事法規定,少年犯的拘提、搜索、羈押都要由少年法庭決定,實務上,有的法院會就同一個犯罪事實,少年犯連同成年犯一併處理,但也有法院堅持所有與少年犯相關的偵辦動作,都要經過少年法庭同意。

遇上後者的法院,可能出現同一案的偵辦過程,成年犯全部到案偵訊完畢、甚至羈押,少年犯卻還要等少年法庭法官開立同行書,警方纔能找人。「一張同行書可能要兩天之後纔開得出來,這段時間就是共犯跑路、串供的大好機會,這樣案子還怎麼辦得下去?」

有檢察官指出,能理解少事法保護少年的精神,但不應犧牲掉檢警追訴犯罪的職責,既然少事法規定在少年事件調查期間,所有動作都要由少年法庭法官決定,「能否請法官在少年法庭之外,也有着部分治安法庭的思維,這樣才能兼顧社會對於重大治安事件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