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孕棒2條線!詐結婚費50萬元 臺南女「假孕騙錢」下場曝光

吳姓女子與蔡姓男子交往期間,傳送驗孕棒照片佯稱懷有蔡男的小孩,並要求支付結婚聘金、結婚金飾共50萬元。事後,蔡男驚覺吳女可能假孕騙錢提告,臺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0月。(本報資料照片)

吳姓女子與蔡姓男子交往期間,傳送驗孕棒照片佯稱懷有蔡男的小孩,並要求支付結婚聘金、結婚金飾共50萬元。事後,吳女改口告訴對方吃藥墮胎,蔡男驚覺吳女可能假孕騙錢提告,經檢方起訴後,臺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0月。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0年2月21日到同年3月17日,吳女告訴蔡男「懷了他的孩子」,要求支付結婚用的聘金40萬元與金飾費用10萬元,蔡男信以爲真如數付款。

蔡男表示,他與吳女交往時,對方以LINE傳訊息表示已經懷孕,還傳驗孕棒的照片給他,並要求他支付多少聘金及金飾。由於女友懷孕想說要負責娶她,纔給吳女聘金40萬元及10萬元購買金飾。

蔡男還強調,如果女友沒有懷孕,不會跟她結婚,也不會給她50萬元。後來女友說她藥吃太多怕影響胎兒,因此到婦幼診所拿掉小孩;對方沒跟他說是吃藥墮胎,直到從別人口中得知吳女曾有欺騙男人的行爲,纔開始懷疑女友不是真的懷孕,因爲從頭到尾他只看過驗孕棒的照片,並沒有看到實體驗孕棒。

吳女則說,當時懷了蔡男的孩子,但因懷孕沒辦法上班,這些錢是她懷孕墮胎無法上班的補償;她沒去診所動流產手術,而是吃了越南籍同事給的墮胎藥墮胎,但同事已經回越南了。

不過,檢方調查得知,吳女2020年沒有到婦產科的就醫紀錄,可見她告訴蔡男懷孕到婦幼診所墮胎的說法是虛構的,據此依詐欺取財罪起訴吳女。

一審也認爲,吳女說吃藥墮胎且從懷孕到墮胎都不曾就醫的說法,不符合現今民衆的就醫常情;至於傳驗孕棒照片給男友,在網路發達時代想取得他人驗孕棒照片並非難事,且吳女傳的驗孕棒照片來源與拍攝時間均不明,足認有假孕欺騙犯行,加上犯後否認、未與蔡男和解或調解,態度不佳,因此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