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將實施入戶新政
新華社廣州4月28日電(記者黃浩苑)廣東省東莞市最新發布了《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施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實行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先入戶後就業”政策及放寬在職人才入戶年齡限制等3項政策措施。 這是記者28日從東莞市委宣傳部獲知的消息。 東莞將施行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對非戶籍居民在東莞市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在用人單位正常參加東莞市社會養老保險,申請時持有東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含電子居住證)連續滿1年,可以申請入戶,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而此前,東莞規定申請人應同時滿足持東莞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和在東莞市正常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兩個條件才能申請入戶。 對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實行“先入戶後就業”政策。根據新政,在東莞市申報居住登記的非莞戶籍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畢業5年內可按“先入戶後就業”原則,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入戶。 新政進一步放寬人才入戶年齡條件,對其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高級職稱、技師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類技能人才放寬至55週歲以下,全日制本科學歷、中級職稱人才放寬至50週歲以下,全日制大專、初級職稱人才放寬至45週歲以下,高級工放寬至40週歲以下,中級工放寬至35週歲以下。 新政將於2024年6月1日起實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