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3名幹部被處分

東莞市政協原副主席羅曉勤被“雙開”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東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羅曉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曉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將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羅曉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曉勤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東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肇慶市政府原副市長葉銳被“雙開”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肇慶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葉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葉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利用職權爲親屬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下屬單位報銷;公器私用,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土地出讓、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葉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葉銳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雲浮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肖向榮被開除黨籍

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雲浮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肖向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向榮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親屬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官商勾連,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徵地拆遷、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肖向榮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肖向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 南粵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