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籲自然碳匯緩不濟急 事業應減少化石燃料為先
事業單位爲達到碳中和目標,取得自然碳匯也成爲多方關注焦點。學者提醒,根據國際評論,藍碳、綠碳皆對於減緩地球暖化屬於緩慢而不切實際的解決方案;呼籲仍以迅速減少化石燃料爲優先。
針對非屬碳費徵收對象,環境部訂定「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可以量化其減量成果並轉換爲發展措施的資金。現已公佈143項(國外110項、國內33項)可供企業可直接採用、申請減量額度專案的官方版自願減量方法。
事業單位除了可以透過改用高效率燈具、增加溫室氣體回收等方式減碳、取得自願減量額度(碳權)外,也能利自然碳匯獲得碳權。
東海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劉少倫於臺灣科技媒體中心發文提醒,根據「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PNAS)」的評論,目前所提倡的藍綠碳方案(自然碳匯),對於全球氣候暖化控制在攝氏1.5度以下的目標而言,僅屬於緩慢而不切實際的解決方案。
劉少倫說明,該評論中提到,實現淨零排放的關鍵在於迅速減少由化石燃料排放所導致的長期升溫效應,而非短期內在有限土地上一手推動藍綠碳發展,卻另一手犧牲自然棲地以維持高耗能產業發展;這種方法只會使高碳排放企業得以藉此逃避社會責任,犧牲環境以追求經濟利益。
劉少倫指出,該文點出,如果無法認識到迅速降低化石燃料使用(如天然氣和煤炭)的重要性,所謂的藍綠碳僅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手段,僅是以淨零排放來安慰自己。
根據環境部資料,國內自然碳匯方法學僅有「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1項。截至今日環境部已陸續預告6項新增方法學,包含森林經營、竹林經營、紅樹林和海草覆育、農業土地管理、低生長林增匯等。
其中,森林、竹林經營2方法學已於日前召開首次初審議會,目前進度皆爲補充修正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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