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分析 中介法恐影響數位經濟發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邀請各平臺、資訊儲存服務業者和公協會參與。(張鎧乙攝)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條文曝光後,引發管制網路言論強烈質疑。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淪民進黨附隨組織,國民黨團要求NCC退回草案,否則將強力杯葛,力阻讓國家走向共產威權。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批評,該法若上路,未來網路世界將是行政單位說了算,甚至在法院對被檢舉的網路言論違法判定前,政府隨便就可對網路言論加標籤、下警語,這跟「網路戒嚴」有什麼差別?國民黨智庫召集人陳宜民質疑,執政黨是不是藉由打擊假消息之名,行貼標籤之實?草案爭議太多,政治目的太過明顯,可能會阻礙中小型數位經濟發展,網路言論自由也令人堪憂,恐造成寒蟬效應。
臺藝大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表示,NCC想仿效歐盟管制網路平臺業者,但歐盟管制的是Youtube、臉書等境外網路巨擘,同樣標準搬到臺灣來,很多中小型網路媒體都受到限制,與歐盟內容及影響層面完全不同。
元智大學資管系教授周韻採指出,草案資訊限制令可規範時間應大幅縮短,行使條件也要非常嚴苛、明確,並要引入國家賠償機制,對政府誤植限制令,通報機關與公務員須負一定賠償責任,才能阻止主管機關濫權。
周韻採更建議,若必須有專責機構管理,應由平臺業者成立自律公會,讓他們有準司法權;而關於媒體分潤問題,這次《數位中介服務法》未提及,要如何確保產製內容的媒體能有優質環境?
清大科法所副教授、前NCC委員翁曉玲說,《數位中介服務法》和之前法律最大不同點在於有罰則,加強對平臺業者管制,但歐盟是針對Youtube、臉書等大平臺,而NCC卻大小平臺都管,實施後可能會影響臺灣數位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