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年滿18歲可申請租金補貼 父母有房也可以
112至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劃」自今年7月3日至明年12月31日受理申請,只要年滿18歲就可申請。(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來住宅租金及物價齊漲,讓許多青年備感壓力,行政院爲協助單身青年減輕居住負擔,112至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劃」自今年7月3日至明年12月31日受理申請,只要年滿18歲就可申請。
營建署表示,鼓勵在外地求學的租屋學生,符合年滿18歲申請資格,可以利用線上申請租金補貼,減輕租屋負擔;營建署指出,近期各大專院校陸續開學,租金補貼諮詢專線人員接獲在外求學有租屋需求的學生詢問,「父母住在自有住宅,我是年滿18歲的學生,在外租屋還能申請租金補貼嗎?」的案例。
營建署說明,租金補貼審查的對象爲「家庭成員」,而依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劃作業規定,家庭成員係指申請人、申請人的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受申請人或其配偶監護之人;因此,申請人的父母不屬於審查對象,只要符合民法年滿18歲的規定,就可以提出申請。
營建署指出,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之租金補貼每月補貼金額上限,除了會按分級分區計算基礎額度,另對於未滿40歲的單身青年給予1.2倍加碼,以租屋於桃園市爲例,原補貼金額上限爲2400元補貼戶,若爲未滿40歲單身青年,則補貼金額上限可提高爲2880元。
營建署提醒,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受理至明年12月31日止,相關申請資訊均可於「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