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學大師”向一名在讀研究生“借款”20餘萬 被判詐騙罪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張倩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朱娟娟)一男子自稱“玄學大師”,搞起了“網絡占卜”“隔空轉運”生意;一名在讀研究生上當,被騙26萬餘元。近日,湖北省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網絡詐騙案,被告人餘某因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財,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1萬元。

2022年11月,武漢某高校在讀研究生林某因個人情感困惑,經人介紹在互聯網上介紹認識了“大師”餘某。餘某自稱玄學中人,可幫林某算命改運。

餘某告訴林某,“卦象”顯示林某今年“運勢不好”,需購買玉牌、手串、護身符“改運”。在隨後幾個月裡,餘某還通過與林某聊天,不斷套取更多關於林某的各種信息。隨着越來越多的卦象被“命中”,林某愈發對餘某的“法力”深信不疑。

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期間,餘某以“算卦、發功、點香、改命”爲由,陸續向林某收取辦事訂金,還會以購買符紙蠟燭、支付路費等理由找林某再次支付費用。

隨着兩人相熟,餘某開始編造各種藉口,如家人去世辦喪、化解仇家報復、購買算命通靈道具等,找林某借款,費用及借款共計26萬餘元。

2023年10月,林某因經濟原因找餘某返還之前的“借款”。餘某卻找各種理由搪塞,稱會分期還錢,讓林某緩一緩,還制定了“還款計劃”。

等待了一段時間後,林某發現餘某不回消息,意識到可能被騙,遂向警方報案。

餘某到案後對相關事實供認不諱,卻辯稱與林某往來的20餘萬元絕大多數爲“借款”,且自己制定有還款計劃,並非蓄意詐騙。

法院審理後認爲,餘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騙取林某26萬餘元,並將上述資金用於直播打賞、遊戲充值、旅遊、休閒娛樂等日常花銷,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

鑑於餘某有自首情節,且家屬主動向被害人賠償了大部分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法院最終判處餘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責令餘某退賠剩餘5萬餘元發還被害人。

辦案法官提醒,迷信詐騙活動往往精心策劃,通過一系列預設的“套路”,侵蝕受害者的心理防線,“本案中的作案手法雖不罕見,但生活中缺乏心理防範爲‘玄學’買單之人仍舊不少。要增強防詐意識、科學意識,警惕利用封建迷信實施的詐騙活動。”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