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前利多 政院通過補助住校生每學期5000元

教育部長潘文忠(右二)參加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記者劉宛琳/攝影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方案。預計自民國113年2月實施,補貼公私立大專校院入住學校宿舍學生每名每學期5000元,中低、低收入戶7000元,有27.5萬名校內住宿生受惠。政府每年投入28億元,113年至117年投入140億元,由內政部住宅基金支應。

教育部說,依111學年度統計,大專校院約114萬在學生,約24.6萬名校外租屋學生,可透過申請內政部300億租金補貼,或教育部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方案,27.5萬名校內住宿學生不適用,參考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提供補貼額度,採學期制收取宿舍費。

教育部規畫一般身分住宿生每名每學期,最高補貼5000元爲原則,低於5000元者,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如屬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的經濟弱勢住宿學生,每名每學期補貼額度,比照內政部租金補貼方案,以加成1.4倍至7000元爲原則,低於7000元者,補貼至與其住宿費用相同。

教育部表示,這項方案預計協助約26.5萬名一般身分住宿生,及約1萬名經濟弱勢住宿生,合計約27.5萬名校內住宿學生獲得補貼,全面減輕校內住宿生經濟負擔,每年所需經費約28億元,規畫自內政部住宅基金支應。

教育部指出,爲便利學校與住宿生申請,作業將由學校在學期開始前,依各校宿舍牀位數,向教育部申請預撥九成補貼款,以一般身分額度覈計,同時在申請宿舍的繳費單上,依身分別預扣補貼額度,住宿生只須繳交補貼後的差額即可,簡化申請作業程序;各校在學期間,再依實際申請住宿人數與身分別,覈算補貼款,向教育部核結,並申請後續補貼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