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排黑條款」三讀通過 陳致中終身不能參選
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嫌幫母親吳淑珍開設海外帳戶洗錢、遭判刑1年確定,11日下午3點多,他頂着3分頭,現身高雄地檢署。(資料照,袁庭堯攝)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新增「排黑條款」,曾觸犯洗錢、槍、毒且經有罪判決確定者,不得登記成爲候選人,立法院今天下午進行表決,最後以56票贊成、30票反對,三讀通過民進黨版本,民進黨無人跑票,意即前總統陳水扁死諫無效,依規其兒陳致中確認終身不得參選。
行政院版本的排黑條款中,有兩大爭議事項,分別爲「犯洗錢防制法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各黨立場不一,國民黨主張加嚴,時代力量則以違憲爲由反對。
最後的表決環節,出席的89名立委中,共56人投下同意票、30人投下反對票、3人棄權,順利三讀通過。
陳玉珍說,內政委員會共舉行7次會議,進行了充分討論,各黨各派事實上已經達成了刑度、限制參政權等的初步共識,但昨天游錫堃院長召開了黨團協商後,民進黨的代表完全不尊重委員會所通過的修正條文,甚至還說到院會表決見真章。
陳玉珍批,民進黨的相關代表們,從來沒有實質參與委員會討論,卻直接否定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們努力審查的結果,完全展現出執政傲慢的態度。
陳玉珍說,2016年民進黨團發表新國會改革宣言,提出要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的改革主張,曾特別強調委員會專業審查的重要性,但等到完全執政後,委員會中心主義就淪爲過水,全部都是柯總召說了算,難怪民進黨說在委員會審查都沒有用,根本就是傻子。
陳玉珍強調,民進黨的版本只是遂行賴清德一言堂制的立法,幾乎推翻內政委員會初審時做的決議,讓民進黨倡議多年的委員會中心主義淪爲笑話,當年高喊要落實委員會功能的民進黨,綠色的雙標紀錄再添一筆。她指出,國民黨團版本纔是按照內政委員會衆多委員提出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