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覆議遭否決 綠喊釋憲

立法院院會11日開會處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覆議案,朝野黨團立委依序排隊領票、圈選及投票。(黃世麒攝)

卓榮泰3連敗

立法院11日處理行政院《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連署加嚴版本覆議案,民衆黨立委林憶君、黃珊珊因出國未到,表決在藍白合作下,以60票對51票否決該議案,這是行政院長卓榮泰任內第3次覆議案遭封殺。對此,政院表示並不意外,將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後再研議是否釋憲;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黨團一定會聲請釋憲。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選罷法》修正案,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行政院2日提出覆議,並稱「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過度限制人民罷免權」、「直接適用本屆立法委員,違反國民主權原則、利益迴避原則及公平正義之維護」。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昨天上午經各政黨派出代表發言後,11時開始進行投票。藍白聯手以60票「反對覆議案」勝過綠營51票「贊成」,韓國瑜宣告覆議失敗,維持原決議。

針對覆議案又遭否決,行政院表示,院長卓榮泰未受邀說明《選罷法》覆議案,政院對結果不意外,不過未來五院有望建立更密切的溝通平臺與合作機制,盼讓政務更順利推動。

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羅智強說,尊重民進黨政府提覆議,但現在已經被打掉,就看賴清德總統何時公佈已經確定的《選罷法》,讓其生效上路。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則喊話,覆議案失敗,卓榮泰不要眷戀權位,勇敢的負起政治責任,立刻辭職下臺。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強調,賴總統明知覆議案會被否決,卻仍一意孤行,只是爲了拖延《選罷法》修正版本施行,藉此配合民進黨「大罷免」行動,根本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說一套做一套」。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指出,民衆黨有2位立委沒有投票,如何解讀大家可以自己想像,證實藍白執迷不悟,眼前表決贏不是贏,民衆制裁纔是真的輸贏,藍白繼續自掘墳墓,自己添了大罷免的柴火,除了大逃亡還有大變局,誰都擋不住。

柯建銘表示,黨團會提出暫時處分、釋憲,這已是標準配備,程序會跟《憲訴法》、《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一樣,符合《憲法》要求下進行。

《選罷法》三讀條文主要是增訂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此外,對於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僞造、假冒提議或連署的情事,也一併增訂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00萬元以下罰金的處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