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稱自主要求公佈違停密錄器 警方還原當天通話經過
臺北市議會今進行市政總質詢。(摘自議會直播)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徐巧芯紅線違停爭議延燒多時,她聲稱自己早在5月19日申請公佈密錄器,證明沒有施壓,但信義分局今表示未收到申請,市議員林亮君、苗博雅批評警方說詞反覆,過去還用「公佈要經當事人同意」爲由拒絕議員索資,如今又改口說不用,是公務員公然說謊的嚴重案例。
不過,徐巧芯事後向記者表示,王寶章稍早有和她致歉,內容是質詢臺上的說法有誤,當時她的確有在電話內主動向王提出希望公佈密錄器的內容。王寶章也說,當初是他決定密錄器影像沒有公開必要,後來發現外界臆測偏離事實,才決定公佈以維護警方執法公信力,並且禮貌性致電徐巧芯告知,徐也表達希望警方公佈影像。
臺北市議會今進行市政總質詢,林亮君質疑警方公佈密錄器說法一變再變,先是說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警察資料職權法,且公佈影片要當事人同意,因此不提供任何議員這部影片,後來徐巧芯自稱27日他正式向警方申請提供密錄器,可能警方也有同樣想法,因此在晚間9點公佈,詢問警方是否爲真。
對此,信義警分局分局長王寶章解釋,5月27日公佈當天他有親自致電給徐巧芯,禮貌上告知警方決定要公佈,林反問「所以徐沒有申請公佈?」王迴應「目前沒有接到」,打臉徐巧芯說法,林亮君再問「所以影片公佈無須當事人同意?」王則表示「對」。
林亮君批評,不知道警方基於何種理由不公佈密錄器給議會,連到議長室看、不公佈給媒體都被警方拒絕,到底是想保護誰的隱私和權利,她痛批警方說詞反覆、頻頻跳針,一下說公佈要當事人同意,一下又說不用,王寶章則改口「是調閱須當事人同意」。
臺北市長柯文哲則認爲,不要討論個案要討論通案,北市有1.6萬支CCTV,有關政府所擁有的資料在何種程度能公開,他常認爲大家平常都把個資、隱私權掛嘴上,可是爲何到這時卻突然雙標,議員是否可以在政論節目call分局長答話,他認爲官員不能成爲議員道具。
苗博雅接着質疑,徐巧芯稱5月19日就詢問警方是否能公開密錄器,當時警方說若公開將涉及員警瀆職問題,未來升遷可能會受影響,不過警察局長楊源明、王寶章等人都否認說過這句話,且5月24日時警方和她說公佈影片須當事人同意,要尊重個人意願,和徐的說法對不起來,「所以徐巧芯是介於願意和不願意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