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任職履歷,誣告紀檢幹部,任上落馬的上海寶山區長被雙開

去年12月任上被查的上海市寶山區區長高奕奕,今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11月12日下午,上海市紀委監委通報了對高奕奕黨紀政務處分結果。

今年52歲的高奕奕,長期在上海任職,曾任上海市交通委秘書長,松江區副區長,松江區委常委,副區長等職。2020年8月任寶山區委副書記, 2021年1月任寶山區區長,任職近3年,在任上落馬。

據上海市紀委監委的處分通報,高奕奕除了落馬貪官常見的涉嫌受賄、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等行爲,還存在採取不正當手段惡意干擾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誣告陷害紀檢監察幹部;虛構任職履歷並僞造個人檔案資料;廉潔底線失守,對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爲未予糾正,對配偶失管失教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圖爲高奕奕資料圖,他曾在美國獲MBA學位,並完成經濟學博士基礎課程

曾去警示教育基地學習,3個月後在任上落馬

據公開履歷,高奕奕,1972年12月生,山東青島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1996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關於他的早期高校學習和任職履歷,曾有多家媒體披露:高奕奕畢業於北京交通大學,畢業後入職原郵電部,擔任過領導秘書,2000年10月被選派到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學習,後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學習,獲MBA學位,並完成經濟學博士基礎課程。2006年1月出任河南省原開封縣副縣長。

高奕奕早年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2006年1月中下旬,在美國的他接到了任命他爲開封縣副縣長的文件。按照美國的節奏,他立即回國赴任,在北京待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回老家,第三天晚上9點多鐘便來到開封就職。

高奕奕訪談中特別談到了妻子:我愛人從美國留學回來後,在北京一個非營利性國際環保組織工作,現在我正動員她來開封。

回國兩年多後,高奕奕調任河南省機械設備成套局,這是他公開履歷上顯示的第一份任職。

據河南省人民政府2008年11月20日的一份任職文件,任命高奕奕爲河南省機械設備成套局(省招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此後,高奕奕調任上海,歷任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副巡視員,市交通委員會副巡視員,市交通委秘書長,松江區副區長,松江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等職務。

2020年8月,高奕奕出任上海市寶山區委副書記,次月出任副區長、代理區長。

2021年1月,高奕奕正式出任上海市寶山區委副書記、區長。

圖爲高奕奕資料圖,他曾自稱“沒把掙錢當作人生目標”

2023年9月6日上午,高奕奕等寶山區領導到上海市委黨校,在市全面從嚴治黨警示教育基地開展學習教育。基地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懾作用,從近年來本市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及巡視監督中發現的突出問題中選取了部分典型案例,以案說紀、以案警示。

接受警示教育3個月後,2023年12月14日, 高奕奕在任上落馬。上海市紀委監委發佈消息:上海市寶山區委副書記、區長高奕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十多年前回國任職開封副縣長時,高奕奕對媒體吐露心聲,說“我沒有想過五年以後十年以後當多大的官,也沒把掙錢當作人生目標,不然不會來。”回首仕途,他沒能守住初心,陷入了貪腐的泥沼。

上海市委對寶山區開展巡視之後,區長落馬

值得注意的是,高奕奕被查,正是上海市委對寶山區開展巡視之後。

據上海市紀委監委網站報道,根據市委統一部署,市委第七巡視組於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6月16日對寶山區開展巡視,並於2023年8月29日反饋了巡視意見。巡視組發現,寶山區貫徹落實黨中央及市委重大決策部署還不到位,高質量推進“北轉型”有差距,踐行人民城市理念、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仍有不足。

巡視組還提到,寶山區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還不夠嚴實,部分重點領域和重點人羣問題多發,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還未層層壓實。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規定轉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誣告陷害紀檢監察幹部,在政治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時隔11個月,上海市紀委監委公佈了對高奕奕的審查調查結果。

通報稱:日前,經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寶山區委原副書記、寶山區原區長高奕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圖爲高奕奕資料圖,其被批政治品行惡劣,誣告陷害紀檢監察幹部

經查,高奕奕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品行惡劣,採取不正當手段惡意干擾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誣告陷害紀檢監察幹部,在政治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無視組織紀律,官迷心竅,虛構任職履歷並僞造個人檔案資料,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對配偶違規經商辦企業行爲未予糾正;違反生活紀律,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放任縱容,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高奕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上海市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高奕奕開除黨籍處分;由上海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上海市第十二次黨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和寶山區第八次黨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值得注意的是,給予高奕奕開除黨籍處分,是經過中共中央批准。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四十二條規定:對地方各級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給以開除黨籍處分,必須經過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由這一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報同級黨的委員會批准。

高奕奕原爲第十二屆上海市委委員。因此,開除他的黨籍,須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准。

採寫:南都記者樑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