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純美抓賊 反被控誣告獲不起訴
昔日話題女王「上流美」許純美(見圖)。(中時資料庫/李文正臺北傳真)
昔日話題女王「上流美」許純美,近年淡出演藝圈,去年6月因家中香奈兒手提包遭竊,損失18萬多元,赴警局控告廖姓男子涉嫌竊盜,但因大樓監視器,只拍到廖男手上拿著白色塑膠袋,無法確定手提包遭竊過程,廖男因此反控許純美涉犯誣告罪,士林地檢署偵查後,認爲許懷疑廖男行竊並非子虛烏有,處分不起訴。
去年5月間,44歲廖男因應徵司機結識64歲許純美,多次到許位於至善路二段的豪宅。同年6月29日晚間10點廖到許家討論佛法道理,隔天凌晨3點廖走樓梯下樓離開。後來許純美髮現香奈兒手提包失竊,且社區1樓大廳的監視器拍到,廖男當時手上拿着一個白色的塑膠袋,裡面看起來裝有藍色手提包。
許純美報案時稱,廖先前以沒錢加油爲由,向她借2000元,還幫忙把手提包從櫃子上拿下來,因此知道手提包放在臥房何處,案發當天,廖趁她上廁所短暫離開,竊取價值15萬的深藍色香奈兒限量款包,內放有2萬元的古馳(Gucci)錢包及現金8000元、口紅、健保卡等證件,共損失18萬280元。
廖男反駁說遭到冤枉,許純美家中住有臥病的父母、管家、外傭等5人,每個人都有嫌疑,案發後隔了3、4天,許纔打電話給他,詢問香奈兒手提包不見了該怎麼辦,也沒有指控被他拿走,直到去年7月4日才以訊息要他歸還,廖男一頭霧水,否認自己是竊賊。
檢察官認爲,監視器只拍到白色塑膠袋,裡面裝有藍色物品,無法辨認是否爲香奈兒手提包,僅能模糊辨認有藍色物品,且畫面中的保全員身穿白色襯衫,因光線緣故,同樣呈現藍色的色調,難以單憑許純美主觀臆測,認定廖男竊取手提包,處分不起訴。
廖男事後以竊盜案不起訴爲由,反控許純美誣告。但檢察官認爲,許純美手提包失竊,指控廖男涉案並非沒有所憑,雖然廖男獲不起訴,也不能反面推論,許純美虛構事實,故意誣指廖男犯罪,同樣以犯嫌不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