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訴法擋不了大法官?王碧芳:適用個案時可宣告違憲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欲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被批評恐癱瘓憲法法庭。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說,憲法法庭運作,可基於程序自主性,於個案適用時,因有重要關聯性等,在個案宣告違憲。記者潘俊宏/攝影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欲推動「憲法訴訟法」修法,被批評恐癱瘓憲法法庭。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說,憲法法庭運作,可基於程序自主性,於個案適用時,因有重要關聯性等,在個案宣告違憲。
翁曉玲日前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將大法官現有總額比照爲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所定之大法官人數,即15位,引發議論。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問,在野黨欲推憲法訴訟法修法,是否癱瘓憲法法庭?王碧芳說,如果把現有總額等同於法定總額15人,在大法官完全沒有出缺情況下不成問題,但大法官可能辭職或有其他情形,或萬一總統提名沒有全額補足,就會造成現有總額跟法定總額不相當。在3分之2的門檻底下,萬一大法官少於10人,觀憲法訴訟法所有條文,除了審查庭不受理外,幾乎所有條文都需要現有總額大法官3分之2出席,可能會實質癱瘓憲法法庭。
陳冠廷問,假設憲法訴訟法修法通過,造成憲法法庭癱瘓,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解決?王碧芳說,還是希望立法院經過審慎考量,是否要通過這樣的法律?如果真的通過修法的話會有其困境,即使有人來聲請,也會面臨現在的憲法法庭事實上不符合新修正的法律,是否憲法法庭要對這樣的法案宣告違憲也是思考點,真的很不希望走到這一步,大法官審理案件也是希望照着憲法訴訟法規定來走。
陳冠廷追問何時宣告違憲?王碧芳迴應,憲法法庭不告不理,看什麼人要聲請,司法永遠是不告不理,受理也會是問題。有個說法是大法官在憲法法庭運作時,直接在適用個案時,基於程序自主性,認爲所適用的憲法訴訟法規定,有重要關聯性、實質關聯性,在個案宣告違憲,不過這個也有相當疑慮,是希望不要走到這一步。